7月12日在天津发生的一起恶性杀医案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暴行的强烈谴责,呼吁“依法严惩凶手,维护社会正义”。更令人悲伤的现实是,这不是第一起暴力伤医造成医生殉职的事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近日,法院公开审理了两年前一起惨绝人寰的杀医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以此警示那些非法伤医的暴徒。
据了解,陈建利于2016年10月3日在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医院(以下简称莱钢医院)手持砍刀追砍儿科医生李宝华,连续用力砍其头部致其颅骨粉碎,脑浆迸裂,当场死亡。时隔近两年,该案件近日在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建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令陈建利如此残忍杀害一名儿科医生?事情还要追溯到2016年2月19日,陈建利的女儿在莱钢医院出生,产后第一天出现发烧症状,于21日转入该院儿科病房,同日经医治无效死亡。陈建利怀疑女儿的死系莱钢医院诊疗不当所致,自此多次要求医院赔偿,未果后遂对女儿的主治医生李宝华产生怨恨。
2016年10月3日8时许,陈建利将一把单刃砍刀放入随身携带的绿色帆布包内。9时45分许,陈建利进入莱钢医院外科楼五楼儿科病房,在医生休息室找到李宝华,质问李宝华其女儿死因及赔偿问题。但李宝华的答复令他不满,于是趁李宝华接听电话之际,陈建利抽出砍刀猛砍李宝华头部,李宝华逃出门外,陈建利持刀紧追,在医生办公室门口又猛砍李宝华头部两刀,后追入医生办公室连续砍击李宝华头部数刀,致其颅骨粉碎,脑浆迸裂,当场死亡。在场的医护人员欲入室施救,被陈建利持刀阻止,后其被赶到的出警人员控制。
7月27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庭审中指出,被告人陈建利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公共场所公然持刀杀害无辜医生,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被告人陈建利坦白且当庭认罪,但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极大,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不对其采取从轻处罚,依法判其死刑。
虽然已时隔两年,但这起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杀医案仍让不少医护人员心有余悸,甚至一度产生转行的想法。从2016年至今,尽管有关部门对暴力伤医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但伤害却仍在继续。事后严惩虽然重要,但事前预防是否更为关键?入院安检难以推行,医护冒着生命危险救治病人,何其哀哉!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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