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花了7万多 “新疗法”成敛财阴招亟待负面清单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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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肽场效消融治疗、阿尔法机器人治疗仪、科特微波治疗仪、BPP超能治疗仪……这些听起来酷炫且高大上的治疗项目,价格不菲,是当前一些民营医院吸引患者的重要招牌,也被不少接受过治疗的患者吐槽为“毁人阴招”。

“10天已经花了7万多元。”28岁的董先生在河南某民营男科医院做了两个手术,并接受了博尔肽场效消融治疗和阿尔法机器人性功能治疗仪治疗,但治疗近半年发现并没有什么效果,来到公立医院,医生说他不应该轻信广告做不靠谱的治疗。

相关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治疗手段,不少一次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但医疗效果难以评估,有的甚至加重了患者病痛。有关专家表示,所谓“博尔肽”、“阿尔法机器人”等技术根本没有科学依据。

既然没有科学依据,也就是说这些“新疗法”可能根本就是无效的,那为何一些民营医院还要如此热衷于此呢?这些民营医院推出“新疗法”,一方面可以避开与其他医院的正面技术竞争,掩盖其技术力量不足的短板,让患者误以为是一项高科技项目,对患者能产生较强吸引力;另一方面,“新疗法”可以成为提高收费的幌子,成为一些民营医院敛财的工具。但对于患者来说,这很可能成为不幸的开始……

事实上,我国曾适时推出和调整“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但这个目录的技术种类较少,医院很容易绕过目录,推出目录外的所谓“新疗法”。今年4月,国家卫健委印发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本机构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但是,这条规定其实很难起到实际作用,因为医院内部人审查自己推出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如果这事发生在民营医院,不通过小编都会觉得奇怪,医院内部人是很容易“放水”的。

为了完全堵住漏洞,今年11月1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施行,明确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第九条 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以下简称禁止类技术):1、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2、存在重大伦理问题;3、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4、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禁止类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发布或者委托专业组织制定发布,并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十条 禁止类技术目录以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医疗技术(以下简称限制类技术),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严格管理:1、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2、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3、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4、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及其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由国家卫健委制定发布或者委托专业组织制定发布,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 对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当前,负面清单尚未建立,一些民营医院的“新疗法”仍会继续存在。当务之急是迅速推出负面清单,对这类做法形成约束。

随着医改的不断推进,民营医院曾被寄望成为医疗行业激活经营机制、改善服务质量的一大亮点,然而,因为在发展过程中缺少监管,诚信危机冲击着这个尚属幼弱的行业群体。在医疗行业,如果没有诚信的话,最终将会一无所有!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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