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上岗 定点药店卖药将被摄像头全程监控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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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装监控探头,以往多是用来防盗。但3月5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称,今年起,马鞍山门诊规定病种定点药店将安装一种新的探头,这些“电子警察”将与市医保中心的远程监控中心联网,共同防止骗保行为。届时,规定病种参保者进入定点药店购药,他的购药行为将变得“全透明”。

全市门诊规定病种定点药店加装高拍仪后,参保人员持处方购药结算时,药店需通过高拍仪将处方拍照上传至慢病管理系统,同步备案处方信息该处方使用情况。医保经办稽核人员可同步在线审核门诊规定病种处方及结算信息,避免“串换药品”、“无处方结算”、“处方重复使用”等日常监管痛点。

此举将极大提高日常稽核工作的效率,降低定点药店监管工作的人工成本,对规范门诊规定病种结算购药、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

据悉,以下六种违规行为将被重点监控: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出借给他人使用,进行门诊规定病种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提供虚假或非处方医师本人修改的处方,骗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的;参与串换药品、空刷社会保障卡等方式,骗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的;超量、重复配购适应症相同药品,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合理支付的;拒绝按本通知规定将外配处方交门诊规定病种定点药店盖章和收存的;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的。

参保病人违规用药 如何处理?

马鞍山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查实,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外,系统会自动显示其违规行为并拒绝结算门诊规定病种费用,只能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取药,暂停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药店结算规定病种期限1年。

定点药店违规操作 如何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对发现门诊规定病种定点药店被查实存在违反医保管理行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将由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结算时扣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骗保早已不是新鲜事 卫健委早有指示

自去年11月20日,沈阳市两家医院组织无病老人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被曝光后,国家医保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了各省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此外,在完善各层级医保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的基础上,接下来还要开辟微信、信箱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社会各方举报各种欺诈骗保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早在央视曝光之前的9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和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明确集中5个月的时间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这也是国家医保局自组建以来首个专项行动,也是医保制度建立以来,首次专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全国性专项行动。

国家医保局监管组牵头人黄华波表示,沈阳骗保事件后,综合判断当前医保基金监管的工作形势,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聚焦三个重点领域:一是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二是零售药店,重点査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三是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等行为。

为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国家医保局还表示,将建立“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不处理是渎职”的问责机制,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参与欺诈骗保的,也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加快建设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国家医保局将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并探索第三方参与基金监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让违规违法者寸步难行。

在药店安装探头监测药店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的交易行为,让每一个交易都有据可查,而且,随时随地都可以抽查,相信一定能减少药店刷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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