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26岁的彭娟去整形医院整容,没想到整容后的她不仅没有变美,反而两只眼睛看起来一大一小,经测量,右眼双眼皮宽度约6毫米,左眼双眼皮宽度约为9毫米。彭娟向整形医院提出赔偿。但在有证据证明医院病历造假、医生超范围执业的情况下,彭娟依旧没有为自己维权成功,维权之路相当艰难。其中有什么故事?
2017年5月,在长沙某大学读研究生的彭娟拿着自己在外兼职挣来的几千元钱,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一家整形医院做眼综合手术,术前还签订了问诊记录和肖像使用相关协议。根据协议,该整形机构可以在术后免费使用其整形效果照片进行宣传。
手术后,彭娟发现不但没达到美观的效果,两只眼睛反而变得一大一小。“我当时就找到医院,但是主刀医生周乐叫我不要着急,说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彭娟说,然而一晃过去半年,情况并没有任何改观。
2018年3月,彭娟向该机构提出索赔,反复交涉后,该机构退还了彭娟的医疗费用,但未能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彭娟自费前往湘雅医院和广州、深圳以及武汉的数家医院进行诊断,这些医院医生称,想要恢复到正常的情况,彭娟至少需要花费数万元。彭娟说,在医院检查时还发现自己出现了视力下降和干眼症等症状。
得知此情况后,彭娟再次找到整形医院索赔,但经过反复交涉,依旧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诡异的从业资质和病历让彭娟试图通过向行政部门举报和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开福区卫计局举报后,彭娟前往整形机构要求封存她的病历。彭娟说,一开始整形机构不同意封存,她再三要求后,该机构只同意复印了部分病历,包括《手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等病历资料。但彭娟发现,这份告知书上有她和医生周乐的签名,但在手术前她从未见过这份资料,上面的签字也不是她的笔迹。彭娟将这一情况向卫计局反映,2018年9月10日,该局针对彭娟的投诉给出了书面答复。答复中称,彭娟所称的主刀医生周乐取得外科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执业证书,可在主诊医生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另外,周乐目前未在开福区范围的医疗机构注册。同时,经过调查病历资料中《手术告知暨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单》,医师签名栏中均有周乐和周瑞春签字。
让彭娟不解的是,自己之前在该医院复印的病历资料明明只有周乐一人签字,现在该医院提供给执法部门的病历资料却多出了一个周瑞春。“我当时就向卫计部门提出这些签字都不是我签的,当时只有周乐一个人给我做手术,并出示了录音材料证明,但是卫计部门依旧说我没有证据。”彭娟说。
2018年10月30日,彭娟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当年12月24日,此案开庭审理,整形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和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成为了焦点问题。一审中,彭娟提出医院病历造假问题,庭上法官答复行政执法不归法院管辖,建议找行政执法部门反映。2019年2月28日,彭娟委托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手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进行笔迹鉴定。2019年4月28日,彭娟终于拿到了鉴定结果,这份鉴定报告结果显示,告知书上的彭娟的签名字迹与样本上提供的签名字迹不是同一个人书写。也就是说,医院这份病历资料确实存在造假行为。
5月7日,记者以朋友身份陪同彭娟来到开福区卫计局监督一科科长何海钢的办公室,此前彭娟多次向其反映医院相关问题。彭娟在办公室等到了何科长,并向其反映司法鉴定的结果,要求对医院伪造病历的行为做出处理。何海钢表示,此前他们并未处理过类似病历造假事件,并将彭娟带到了开福区卫计局局长何斌办公室内。何斌表示,此前他们也对医院进行过调查,并找到了涉事医生周乐和周瑞春,目前周乐已经不在医院内任职,但医院不承认病历存在造假,即使彭娟拿到了司法鉴定书,这个事情还需要走程序进行调查。
听到这个回答后,彭娟突然情绪失控,嚎啕大哭起来。彭娟表示,“我不知道还需要什么证据?难道这个证据还不够有力吗?在两年内,我为了维权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了医院10多次,来卫计部门6次,去法院3次,期间还多次前往外地就诊咨询,整个过程都不敢告诉家人,包括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花去了2万多元。马上她还要去北京进行鉴定,预计费用将近2万元。
医生超范围执业和病历造假,这是明摆着的事实。有关部门不作为导致患者维权艰难。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公正地处理此事件,不要让监管成为摆设,让患者维权走头无门,让违反医疗规定的人逍遥法外。另外,法律应对弱者施以援手,帮助人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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