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药界的“回扣”现象,仍然是医院运行最突出的问题。无论是央视报道还是政府整治,仍有一些“幸存者”躲在角落里,享受“回扣”带来的各式各样的福利。
县医院线贪腐窝案 两位院长收受回扣
湖南省郴州某县纪委县监委,在查处该县人民医院院长违纪违法问题过程中发现,该院呈现出塌方式的腐败,多名领导收取医械回扣。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2018年9月28日,该县纪委和监委组织医院40多名股级以上人员,召开了集中廉政谈话会。会后,该院2名副院长、1名工会主席、2名科室主任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首先是两名副院长受贿:副院长李某分管设备采购管理及维护。2017收受设备销售公司孙某送的1万元;2018年端午节,其又收到高某送的3000元现金。另一位副院长李某,分管医院的项目建设及财务审签工作。2012年,收供应商朱某送的2万元,李某送的1万元。除现金之外,两人违法收受的财物甚至包括茶油和牛肉干……
办案人员周靖凯和夏文辉称:两名副院长对所犯错误认识深刻,并分别交代了审查组已经查实的问题及其他问题,主动退缴非法所得。
除此之外,“分管医院总务后勤的工会主席李某,也收到不同老板及商家送来的现金和礼品……”办案人员夏文辉说。
科室主任 收近百万元“推广费”
更令人吃惊的是,医生推销药品吃回扣,收受“推广费”近百万元!
在调查该案时,审查组工作人员还发现,一些科室主任收受的财物,数额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内三科主任肖某,2012年至2018年期间,受某公司业务员曹某委托,向病人推销左氧沙星、复方益肝灵等10种药品,同时推销给医院的其他医生。在肖志文的帮助下,曹某共计向该县医院销售了1117多万元的药品,而肖某收受的回扣达98万元。
县纪委常委肖加林称:肖某收受的这些钱,分别用于自己的自费进修和学术调研;请医生吃饭、送礼、旅游;个人买房、车以及其他日常开支。
统方人员 收受8万多元
如果说肖志文收受的“推广费”比较容易理解。而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陈某收受的“统方费”,就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了。2008年某天,医院药品供应商曹某请陈某帮忙,调取其所代理药品在医院的实际销售数据,曹某提出支付“统方费”,2010年至2018年,曹某陈一共向陈波支付了8万多元的“统方费”。
陈某自述:该院有人案发后,我心里一直担惊受怕的。后来,纪委同志又找我们谈了话,我晓得纸是包不住火的,何不趁早交代,这样才能争取得到从轻处理。我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就主动找到了纪委同志,交代了收取“统方费”的问题。
纷纷受罚 跑偏的医院又回正轨
近日,该县人民医院窝案的调查暂告一段落:原院长黄某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12万元,其非法所得上交国库;3位李姓院领导,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科室主任肖某被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次;中层干部陈某,被降低岗位等次。
县级医院是我国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连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然而“药品回扣”在县级医院是十分突出的问题。涉案医院院长被查后,能够主动组织集体谈话,给了违纪者挽救自己的机会,说明“治病救人”的宗旨未有全忘。
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回扣问题,是医疗领域的顽瘴痼疾,直接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检监察机关见微知著,突破一个口、扫下一大片,把跑偏的医院推回正常轨道,善莫大焉!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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