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患签订“拒绝红包协议”的有效性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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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将至,节日后,一项新的医患协议将正式生效,这将意味着此后患者看病都要和医生共同签一份“拒绝红包协议”。“拒绝红包协议”的到来,引发了新一轮思考。拒绝红包协议是否有必要签订?一纸拒收协议又是否能遏止红包之风?一系列问题持续拷问着我们。

超过半数医生不认可“红包协议”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通知,从2014年5月1日起,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医患双方要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

2014年3月4日,煤炭总医院率先在北京开展了这项工作,经调查发现,有56.6%的患者或家属认同与医生签订拒收红包协议。但医生对签“协议”并不认同,认可度仅为41.8%,另有20%的医生持保留意见。部分医生直言,自己在穿上白大褂的第一天,就宣誓“不收红包”。此外,医生上缴红包的数量与2013年相比有大幅度提升,该院院长认为,自协议签订以来,医生的廉洁意识比以前强了。

契约能否遏止红包之风?

签了不收红包协议,就真的能制止人们送红包、医生收红包吗?煤炭总医院院长称,签订协议,只可视为双方的严肃承诺,不能仅通过签一纸协议杜绝红包;有患者也对该协议提出异议,称自己送红包也只是“随大流”,“医院如果要求签(协议),病人肯定都签,但签字是一回事,实际又是另一回事了。”

通过协商和约定,契约可以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利,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如果流于形式,只能是一纸空文。这与保护环境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的宣传一样,如果只签一个名,是不是就表示今后不使用或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了?实际上,一次性餐具方便,该使用的人可能还在使用,有环保意识的可能基本上没用过。给医生红包,患者可能觉得心里踏实,医生不收红包也会一样给人看病,做手术。

与不用一次性餐具的性质不同的是,医生收不收红包涉及道德和法律层面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生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它却被一纸协议,降低到了契约精神层面。

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说,让医生签拒收红包协议是对医生的侮辱,犹如买菜刀签不杀人协议一样,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事情。很多医生认为这种签约拒“红包”方式太不含蓄,太直白,对自己不够尊重,他们建议医院要在提升医生正当收入、让医生更体面地工作、深化医改等方面下功夫。

送红包现象到底该如何解决?

虽说之前提到,法律明确规定医生收受患者财物构成犯罪,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医生因为收受“红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即便被查处,也至多是做违纪处理。所以很多“禁令”最终沦为一纸空文。

北京儿童医院血液病中心主任医师郑胡镛认为,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约束力,行之有效的是严格的法律约束和监管机制。在欧美等法律体系发达的国家,医生和律师、教师等都是高社会责任的职业,对这些职业的监督体系非常敏锐,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严格处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郑胡镛认为,调整现行的医生收入体系,正确评价医生的劳动价值是解决医生“收红包”和根除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关键所在。

此外,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从更深层次来看,还是需要解决医疗供给不足的问题。卫生部门要想办法开放医疗市场,解放医生,为其提供有效的平台,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加大医疗服务供给量。

还有专家指出,除了医疗系统内部的改革外,还需要社会大环境的改善。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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