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聘后仍上班——“走廊医生”前路何在?
20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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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下午,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与会88名职工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解聘“走廊医生”兰越峰的处理意见。我们不禁要问:“媒体英雄”兰越峰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被解聘后继续到医院“上班”

7日上午,兰越峰仍身着医院白大褂到该院“上班”。院方多次说服、劝离无果。下午,兰越峰没有在医院出现。

上午10时许,有记者闻讯来到绵阳市人民医院。身着医院白大褂的兰越峰坐在医院门诊大厅,手上拿着一本很厚的专业书籍,看见旁边的人给她拍照,便用手指着书。

院方工作人员曾让兰越峰脱掉医院工作服,遭到拒绝。医院报警后,城北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现场,观察了一会儿后离开。

兰越峰大声对劝离的院方工作人员说:“不是你说我不是人民医院的医生就不是,我永远是人民医院的医生。”

一位来就诊的大姐告诉记者,她是人民医院的退休职工,1979年就来到人民医院工作,很了解兰越峰。她说:“我曾经多次看到,只要有媒体记者来采访,她就摆好姿势拍照,等到媒体离开她就一个人去她前夫的CT室。涪城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发布调查报告,她兰越峰为啥当时不回应?她的办公室在二楼,让她上班她不去。作为一名职工,你应该热爱这个医院,她现在的行为挑起医患矛盾。大家不要医生可以吗?媒体不能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周边一位就诊市民对记者说:“前段时间央视的新闻调查都说了她(兰越峰)反映的情况都不是事实。”

医院党纪办的张娜副主任表示,目前院方将继续与兰越峰进行沟通,希望其能接受已与院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实,理性、依法对待处理结果。医院会每半个小时劝离一次。

下午14时,记者前往绵阳市人民医院,在门诊大厅、CT医生值班室和超声科值班室均没有看到兰越峰。下午17时30分,记者联系院方被告知:没有看到兰越峰。

“走廊医生”前路何在?

以职代会的民主程序来对抗兰越峰的“媒体英雄”形象,医院在法律上占了上风。但在医患关系仍然紧张的网络舆论场上,兰越峰的“粉丝”并不见少,众多网民仍在为“走廊医生”喊冤抱屈。一面是院方拿出了《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声称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可以解聘。另一面却是网民纷纷现身说“法”:单方认定解聘就是因为“走廊医生”挑战了医疗领域的潜规则而遭到利益群体的阻击。“她损害了本单位职工的利益但却代表了广大患者的利益”,短短一句评论获得了近千网民的点赞支持。

绵阳市人民医院职代会上的“一致通过”是否能代表所有医院职工的意见?我们这些旁观者很难去探个究竟。但在没有确切的反证之前,我们也不应对职工代表的代表性进行“有罪推定”。从程序上看,既然职代会不违法,对“解聘”这一结果应予以尊重。

在法理上,“走廊医生”兰越峰仍然可以通过法定管道寻求权利救济。而在继续依法维权的同时,兰越峰也完全可以开始新的工作与生活。

我们期待“走廊医生”能够转投市场,转投有更大发展空间的民营医疗行业。作为医生的兰越峰不管有没有被公立医院解聘,紧张的医患关系都在那里。与其一个人在公立医院“战斗”,不如转入民间,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医患关系的正常化上,让市场来证明“良心医生”并非媒体的一厢情愿。

对于另一事主绵阳市人民医院来说,“走廊医生事件”自2009年5月至今,争端持续已达5年。如果解聘兰越峰真的是合法的选项,为何延宕日久,且每每以“维稳”之名安抚一位本该解聘的抗争者?对于兰越峰所举报的种种,要在法律之外证明医院的清白,职代会也只是一种评判标准。更关键的评判恐怕还在医院的患者。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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