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患纠纷日渐成为一种突出的社会矛盾。“医闹”问题也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暴力伤医和“职业医闹”等现象亟待引起重视。何为“职业医闹”?“医闹”的危害有哪些?应该如何重塑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
何为“职业医闹”?
职业医闹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常在医院急诊科、ICU、太平间等地方游荡,寻找“业务”。一旦打听到患者与院方发生纠纷,立即游说患者“聘请”他们向医院索赔,并提出赔偿分配要求。同时,利用患者家属迫切索赔的心情,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策划、组织患方在医院烧纸钱、停尸、设灵堂、挂横幅,或者威胁、围堵、殴打医务人员。
“医闹”危害有哪些?
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不足,在异地就医需支付高昂医疗费用。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于不了解纠纷处理程序和受理部门,通常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围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由此,外来务工人员成为“医闹”犯罪高发人群。
“医闹”行为严重侵犯了医务、执法等人员的人身权利。“医闹”案犯罪嫌疑人通常把矛头直指医务人员,对其实施不法侵害,也有的暴力妨害公务人员正常执法。
此外,犯罪嫌疑人为扩大影响,通常选择医院及附近、交通要道等公共场所进行堵路、拉横幅、起哄,扰乱公共秩序,吸引众多围观者,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如何重塑医患信任关系?
由于医疗服务透明化程度不够,容易产生医患信任危机,而这种危机为医患纠纷埋下伏笔。在门诊治疗中,由于病人多,诊疗时间短,部分医生往往只是简单向患者交代用药注意事项,而不会详细对患者解释有关的医疗知识。大部分患者对自身病情和如何对症治疗缺乏基本了解,进而对医护人员的诊疗缺乏信任。而在住院期间,病历往往由医院方保管,医生缺乏对患者重大病情的告知和有效沟通。一旦纠纷发生,部分医院怠于向患者家属做详细解释,生硬拒绝其合理要求,缺乏沟通技巧,有的甚至隐藏或销毁病历等证据,导致事态恶化。
目前,医患纠纷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调解、行政处理和诉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目前医疗事故损害基本赔偿标准过低,且由于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通常是医院的主管部门——卫生行政机关,其作为调解机构无法取得患者家属的信任,导致调解和行政处理工作开展不畅。而诉讼途径往往耗时耗力,多数人并不愿意将其作为首选进而采取“医闹”来快速维权。
考虑到医疗活动的专业性、医方主导性等特点,以下三条建议或可作为参考。
一是要建立医疗服务公开透明机制。完善全程规范化服务体系,对患者及家属公开诊疗内容、方案和住院病历,确保患者知情权。
二是要拓宽医疗纠纷救济途径。设立由医学、法律等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行政调解机构,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医疗纠纷诉前、诉中双向委托调解等机制,并对医患纠纷进行统一调处。同时,建立医疗责任、医疗意外的风险转移机制,缓解医患矛盾。
三是要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医院应制定医患纠纷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医务人员对医患纠纷的应对教育,引导患方通过正常途经解决诉求。通过建立医院警务室,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医闹”危害大,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患者、家属遇到医疗纠纷,应采取正当的解决途径,切勿采取“医闹”来快速维权。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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