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进行时
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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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始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审议中,陈竺副委员长和温孚江委员、姒健敏委员强烈要求“医闹”入刑,以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医闹入刑”就能不闹?患者如何不再靠“闹”维权?如何让医患都不再“闹”心?

陈竺等3名委员建议“医闹”入刑

近年来各地恶性暴力伤医事件愈演愈烈。北京市卫计委和北京大学一项研究课题显示,各地公开报道的恶性暴力伤医事件数量近十年年均增长30%。2013年前8个月,全国的伤医事件已经达到2240件,比2012年全年的1865件还多了20%。

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计委联合发布意见,要求对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扰乱医疗秩序等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但是,目前还没有明显地扭转恶性暴力伤医事件屡屡发生的严峻局面。

2014年10月3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始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审议中,陈竺副委员长和温孚江委员、姒健敏委员强烈要求“医闹”入刑,以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陈竺副委员长明确表示应通过刑事手段打击医闹,以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他建议在刑法第六章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部分,专门设立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罪、暴力妨碍医疗工作罪、暴力伤医侮辱医务人员罪等罪名;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并无过错,被告人无端猜疑,蓄意报复,采取残忍手段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时,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应从立法上规定从严惩处。

温孚江委员指出,“医闹”事件是一种“闹文化”。这种事不光发生在医院,学校、幼儿园也不时发生,但是以医院为主,私设灵堂、大哭大闹、打砸设施、侵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健康,甚至侮辱人格,逼迫医务人员下跪、磕头的等等都有,很不像话,建议刑法要严厉制裁,切实制止这种“闹文化”。

姒健敏委员认为,“医闹”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医疗工作无法进行,甚至出现危害医生生命和患者抢救工作等事件。这种行为应该入刑,这对于解决无理取闹或者是不文明的过激暴力行为是有惩戒作用的。

“医闹入刑”就能不闹?

不少网民指出,“医闹”已成为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甚至有日益职业化、帮派化、产业化的危险。因此,“医闹入刑”或许能成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正常、安全开展工作的“定心丸”。

“现在医院内遭遇暴力风险升高,特别是外科医生、急诊科医生。”上海静安区中心医院吴学勇副院长说,医生被打、办公室被砸的现象屡见不鲜;现在很多职业“医闹”完全是“要挟”“恐吓”了。

网民“波波”认为,患者歇斯底里、医生带着头盔上班,都是“各种绝望”,不应该在SARS、地震、抗洪的时候把医生捧上天,一旦出了医疗事故、医患纠纷又把医生往地上踩。

但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医患关系紧张,成因是多方面的,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知识的缺乏,认为医院救死扶伤就该“包医百病”,亲人病逝情感失控带来的冲动,法制观念淡漠、依法维权意识缺失,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医院普遍存在的高额医疗费用,医务人员群众工作水平不高、与患者沟通不畅,医疗过程过度、不透明,医疗服务态度欠佳,一些医务人员医德底下,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有个别医闹事件发生,就忽视产生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不仅不客观,而且不辩证。

对于医闹事件,要说从立法层面解决问题,那首先应当对医院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因为相对于医院来说,患者无疑是弱势的一方。保护弱者也是法制精神的一个方面。而对于违法犯罪活动,也必须依法打击,真正贯彻到具体的执法行为中,对那些破坏公共场所秩序、伤害他人的“医闹”一定要严处。

患者如何不再靠“闹”维权?

医闹堵不如疏,就怕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彻底从根源上找原因,想办法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难、医疗贵的深层次问题,别的一切行为恐怕都会适得其反、得不偿失,甚至引发社会新的不稳定。”

上海新华医院党委书记孙锟主任医师表示,他曾经担任过医疗副院长,对处理医患纠纷有体会,有人说现在“不闹不解决”“大闹有重赔”,关键是缺少大家都信任的第三方,病人不愿意去鉴定、走司法程序,动辄到医院闹,医院迫于种种无奈“私了”,陷入恶性循环。“医闹使整个医院都不得安宁,医务人员没有安全感,实际损失的更是病人的利益。”

业内人士认为,合理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需“软硬兼施”。一方面,要依法对在医疗机构内闹事、伤害医务人员的犯罪行为严惩,不能让医闹觉得犯罪成本很低;另一方面要建立多样化调解模式。

“医闹”中,一直有“闹就能解决问题”的社会心态作怪。化解这样的心态需要加强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让人们树立依法来解决问题和处理纠纷的意识和信心。医患关系的法制化建设是解决医闹的关键,要完善医患纠纷处置、医疗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法规,同时培育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让患者不再依赖“闹”来解决诉求。

如何让医患都不再“闹”心?

疾病的治疗需要医患互信,才能达到齐心协力对抗病魔的目的。医患关系紧张缺乏互信,伤害医生干扰医疗机构秩序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应把提高医德医术,改变以药养医费用虚高,及时公正处理医疗纠纷等问题解决同步进行。

近年来医患矛盾激化,根本原因还在于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患者及其家属不懂医学知识,总觉得自己是弱势一方,有可能被忽悠。当病情加重,或者死亡后,很多家属都倾向于查医院有没有过错。院方为求自保,通常也会按照相关规定走程序。这样一来,患者及其家属越发认为自己被欺负,容易冲动,贸然行事。

减缓患者及家属在费用问题上的情绪化,需要深化医改,通过降低病人自付负担、提升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等逐步改变。

建立医患互信的钥匙在每一个医生和病人手中。病人要意识到,大多数医生是好的、负责的,许多疾病有自然规律,不是医生、医院的努力能够解决的。部分医生也要改变态度问题,不能只看病不看人,医学是维护人的生命、健康的仁学,要具有人文精神,加强沟通,像关心亲人一样关心患者。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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