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两会期间,89名政协委员共同签署联名提案,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在医疗场所发生的暴力伤医,将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到公共场所范畴。时隔一年,委员们再次把视线锁定在医患关系这一社会各方共同关注的话题上。今年委员们的提案又会涉及医患关系的哪些问题?在这些问题上,他们又有何新的建议?
近两年来,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一问题,去年两会期间,89名政协委员共同签署联名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提案,并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其中,第一次把在医院里违法的6种行为,跟治安处罚法的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解释,给量刑判罪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医科大学校长瞿佳表示,“公安部加大了对涉医违法犯罪事件的惩治力度,向全社会表明了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这一步迈得非常关键。”
同时,瞿佳也表示,处理医疗纠纷不能完全依赖公安部门。瞿佳说,目前全国共有数万家医院,如果完全由公安机关承担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太现实,而且世界各国也不是完全依靠警察负责医院安保工作的。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需要内外结合共同发力。需要首先明确的是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法律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公安机关需要提高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必须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果断处置,及时控制局面,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更为重要的是,要坚决依法打击处理暴力伤医违法犯罪,绝不拖延或降格处理,必须加大伤医闹医行为的违法成本。”瞿佳说。
暴力伤医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医闹、伤医等问题难度巨大,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与去年“紧急提案”的声势浩大不同,今年医药卫生领域仅有少数代表、委员在提案、议案中涉及医患关系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吴明江直言,数量不多不代表热度消退,不代表大家不关注。“大家期待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以及已有法律法规的落地。”吴明江说。
瞿佳透露,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拟在新《条例》中明确以下内容:一是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测制度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二是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和投诉制度,明确医疗行为中医患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引导患者通过正当渠道解决相关诉求,依法维权。三是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明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地位,确立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法制化。四是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健全医疗风险承担机制,建立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紧密结合的第三方理赔机制,将医疗纠纷赔偿与医疗机构相分离。五是规范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对鉴定机构的准入资质、职能,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等作出相应规定。六是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
“现在已经不是建议和呼吁的阶段了,是要脚踏实地解决问题了。”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表示,目前公安部正在主持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这个机会,如果能将医闹事件等医院暴力事件的预防处理纳入法制调控之下,将更有执行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认为,国家目前出台的相关文件只停留在“通知”“方案”等行政层面,缺乏对涉医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今年两会他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修订内容做出建议。例如,将威胁或伤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扰乱医疗卫生机构公共秩序、破坏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或影响其正常运转等行为,列入相关条款,依法予以惩处。这其中主要包括4点,一是在医疗卫生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卫生机构秩序,影响医疗卫生设备正常运行,强行闯入手术室、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医院行政办公区等行为;二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为;三是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殴打或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四是在医疗机构的公共开放区域和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违规停放尸体的行为。
除了建议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外,委员们还建议在处理医疗纠纷事件上,设立医事法庭,提高案件审理水平。
在温建民看来,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大家都不知道如何维权,借助闹事的方式处理问题,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当前医疗纠纷处理面临的问题。我国当前医疗纠纷处理存在程序复杂、律出多门、诉程漫长、缺乏审理医疗纠纷的专业法庭和专业法官导致审理水平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审判人员不固定,缺乏专业素养。难以让民众信服。面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现状,温建民在与多位法律专家深入讨论后,决定将今年的提案聚焦于建立医事法庭。
“首先,是要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医事法庭,指派业务素质高的法官组成,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并对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温建民建议,医事法庭的法官应该由熟悉医学知识的法官担任,审判人员相对固定。其中,法院可以选派素质高、立志于医事法学专业的法官侧重培养,或实行有医学专家参加的陪审团制度。医事法庭可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邀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专家组成医疗纠纷案件人才库,在人才库随机选取医疗专家纳入人民陪审员队伍。此外,医事法庭可在辖区主要医疗机构尝试设置巡回工作室,法官定期到巡回工作室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充当桥梁,消除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彼此不信任所导致的矛盾。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只有法律不断完善,让医患双方都有据可依、有法可循,医疗纠纷处理才能真正走上法治轨道,相对应的医闹、伤医事件才能得到遏止。”温建民说。
医疗体制内深层次问题是引发医患矛盾的最根本原因。委员们建议应该加快医改步伐,解决医疗系统的深层次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台州恩泽医疗中心主任陈海啸则表示,我们应该回到原点去思考一个问题:医疗行为从何处出发?医务人员应该做什么?
陈海啸提出,目前,执业医师法的修改已经提上日程,正在进行广泛调研。而修订之后的执业医师法应该在回归医疗本质的过程中重整医疗价值取向,明确医疗和医者的使命,明确医生和患者的关系不是冷冰冰的契约关系,更不是商业化的利益交换关系,要让医疗有温度,让行业有尊严。“当对从业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时,实际上正是在保护这个行业。当医疗行为有了温度,医者有了尊严并珍视自己的职业身份,医患关系自然会被重新定义。”陈海啸说。
此外,委员们还从其他方面给出了改善医患关系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主委戴秀英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尽快出台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医患沟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例如,建立一线科室、职能科室、院领导三级医疗纠纷医患排查预警制度,做好患者手术前和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变化时的随时沟通,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等工作。
媒体对于医患关系也起到一定疏导作用。温建民表示,应该鼓励媒体大量正面宣传医患关系,宣传医务人员先进事迹,而不应放大不和谐的负面事件,特别要坚决制止不负责任、扭曲事实、刻意抹黑医务人员的报道,如发现应严惩不贷,追究到底。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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