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调整大幕拉开,药品谁走谁留,规则终于敲定!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中明确,备受关注的乙类OTC药品成“幸运儿”,保留了医保资格,但不会再新增;八类“神药”直接出局,为更多价格高、需求大的好药留出了位置。
乙类OTC成“幸运儿”
对于此次医保目录的调整,乙类OTC的去留可能是大家最关心的事,毕竟乙类OTC药品一直在医保目录中占有一定比例,患者对乙类OTC药品认知度高、接受度高。
此前,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原计划将乙类OTC剔除在医保目录之外。亦有全国人大代表、委员在两会期间提交有关提案,力求将乙类OTC留在医保目录。
在正式发布的《办法》中,小编发现,已将乙类OTC不纳入医保目录的条例删除,但第三十六条规定,原则上《药品目录》不再新增OTC药品。这意味着乙类OTC药品未来将无缘进入医保目录。
八类“神药”直接出局
所谓几家欢喜几家愁,尽管乙类OTC保住了医保资格,还有八类药品却直接被踢出医保目录。
《办法》中明确,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这八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业界人士普遍认为,上述八类药品均属于临床疗效并不明确或非治疗性药物,因此在目前的医保调整的规则下,无法到达药物经济学验证,很难通过医保现行支付标准。
国家医保局长胡静林也曾多次公开表示,这些安全无效的“神药”,长期以来“只进不出”,影响群众获得优质药品服务。
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办法》明确,建立《药品目录》准入与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衔接机制。除中药饮片外,原则上新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同步确定支付标准。其中,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非独家药品中,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支付标准;其他非独家药品根据准入竞价等方式确定支付标准。
如果谈判或者准入竞价成功的,纳入《药品目录》或调整限定支付范围。谈判或者准入竞价不成功的,不纳入或调出《药品目录》,或者不予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原则上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协议期内,如有谈判药品的同通用名药物(仿制药)上市,医保部门可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可以将该通用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此外,《办法》还明确,执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支付标准按照政府定价确定。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的医保目录谈判都要依据药物经济学原理,来决定医保支付的范围。
众所周知,医保基金一直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其中所谓的“神药”占据了相当比例。随着《办法》的出台,一方面使大批“神药”被迫出局,达到腾笼换鸟的目的;另一方面,那些临床价值不确切并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将会遭到临床使用受限和医保不予支付的双重打击。
伴随第三批集采迫在眉睫,更多高价格的罕见病药、抗癌药、慢性病药品将会进入医保目录,此时“踢出”大批“神药”,无疑是在为上述药品的进入做铺垫。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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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1号文件出台,医保目录调整确定,八类直接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