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要求加号被医生拒绝 大闹就诊现场后结果惨了…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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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说过:“对于应尊重的事物,我们应当或是缄默不语,或是大加称颂。”对于应尊重的职业、人(比如医生),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尊重、信任?然而,最近在浙江省杭州市某医院,一女子却大闹就诊场所,将医生赶出诊室、反锁诊室门、殴打保安人员……其行为太令人寒心了!

 

女子要求医生加号被拒 大闹就诊现场

 

2020年12月18日12时左右,市民汤女士(化名)带女儿到市中心某医院眼科看病,原已提前网上预约,因自己错过时间无法取号。按医院就诊规定,过号患者需重新预约排队记号,但汤女士执意要求医生加号,遭到医生的拒绝。谁料想,汤女士瞬间情绪激动,不仅把医生“赶出”了办公室,还进入诊室内将门反锁,放话:不给自己的孩子看病,别人也别想看。

 

不仅如此,在医生拿钥匙打开诊室门后,保安人员帮助维护现场秩序时,汤女士甚至对保安人员打了两个巴掌,并大声喊叫“保安打人”。在此后的争执中,汤女士还一度想抢夺旁边医务人员的手机,抢夺未果后又坐地不起开始撒泼、哭闹,直至警员到场。

 

日前,杭州下城区公安分局获武林派出所处置了这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最终,因扰乱单位秩序,警方对汤女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医闹零容忍要更加彻底

 

医患本该是盟友,却被不理解、不信任、不尊重推到互斥的对立面,恶劣的医患关系不仅伤害医生,也损害了患者利益。幸好,在保护医护人员权益方面,我国出台了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其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最新实施的《民典法》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增加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的,将受到刑法处罚(即医闹入刑)。但只是明确了医疗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并未专门针对涉医犯罪进行立法调整。为使“医闹入刑”更好实施,特建议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中增设“扰乱医疗秩序罪”。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立法防“医闹”值得期待,但具体“疗效”如何,下一步还要看实际落实。防“医闹”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打通各单位、各领域的沟通响应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实时联动。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和评价体系的建设,及早补上这一社会的短板。

 

尊重、善待医者才是防“医闹”的根源

 

其实,“医闹”的频发归根结底在于患者及家属不尊重、善待医生。行医是一个治病救命的职业,将人的生命健康放在所有事情的首位。健康是1,其他都是0。这次新冠疫情,医生的工作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他们是我们生命健康的守门人和卫士。

 

医者,穿上那身白大褂,或是因为世代从医,或是源于父母之命,或是结缘电影里的某一段情节,最主要,还是因为从医的每一天,他们辛苦、忙碌,却也幸福、满足。

 

白岩松最近在一次演讲中说过这样一句话:爱医生,不只在今天,还在未来的生命中的每一天。我想说,尊重医生,不只在某一刻,而是在未来的每一分每一秒。你可以不喜欢医生,但你不能不尊重他们!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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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杭州女子带孩子看病欲加号遭拒后撒泼将医生赶出诊室,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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