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政策能否给社会办医发展扫除障碍?
20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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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尽管多地出台了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政策,但社会资本办医的情形仍然不容乐观。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今后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将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补助范围,免征或减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医疗服务价格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

这一国家层面的政策利好是否将为社会资本办医发展扫除障碍,实现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的并驱发展?

社会办医现状不容乐观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社会办医》)。当时,国务院医改办就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意见答记者问时曾信心满满地说,《社会办医》一方面着力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和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加强监管、扶优扶强,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培育社会责任和信誉口碑,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然而三年来,民营医院仍然生存艰难。公立医院依然人满为患,民营医院依然门可罗雀。公立医院规模扩张仍然比较迅猛,进一步挤压民营医院发展空间。民营医院地段一般在偏远城区、郊区,办不了综合的,只能办一些专科等等,但在医疗服务薄弱的基层、边远地区,民营医院又无利可图,难以生存。

2012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民营医院9786个,比2011年增加1000多个,公立医院总量略微下降。但从诊疗人次看,公立医院达到22.9亿人次,占总数的90.2%,民营医院只有2.5亿人次,仅占总数的9.8%。不仅如此,公立医院的诊疗人次增长迅速,去年比2011年增长2亿多人次。

发展民营医疗至关重要

为什么老百姓一直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得不到解决?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医院几乎都是公立的。中国的医院还是公立医院(主要是政府办医院以及少量所谓集体医院)的天下。

一些学者分析,这种垄断医院的局面可能造成三个恶果:首先,为了博取利润控制医院总量、人为制造短缺。据悉,近10年来,政府办医院医护人员的诊疗负担重了1.4倍,负责住院床位负担重了1.7倍。可以说医疗资源增长远远跟不上医疗需求增长。但是更多的医院没有建起来,因为短缺才能在节省成本的同时提高要价,增加利润率。其次,运转低效、缺乏竞争压力,腐败盛行。最后,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管理滞后,人满为患都造成服务态度差,“脸难看”。

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何在?是否可以归因于“准入制度”?是否实际造成了行政垄断的结果?垄断的手段可以有多种,仅仅是限制民营医院成为医保定点和不给民营医院税收优惠两条,是否就足以决定了民营医院在中国不可能发展壮大呢?

“非营利性”限制堵住社会办医资本退路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之一。但相关规定是否应当给出足够空间,真正能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规定,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转变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确需转变的,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但什么情况属于“确需转变的”,国家并没有相关说明。然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能分红、不能变更经营性质的规定,从资本逐利的角度说,是否将使得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的动力不足?

社会办医需解决人才突破和融资难题

民营医疗本来被认为是对医疗市场资源配置的合理补充,然而,目前民营医疗似乎难以享受到国民待遇。要鼓励民营医院发展,不仅要有优惠政策,更需要的是一个公平发展的环境。这需要政府在医疗服务的投入和产出上,进行公平有效的制度安排,使民营医院也能提供质量可靠、成本合理、服务便利的医疗服务。

人力资源是医疗服务行业的最大成本。民营医院的起步阶段往往只能是“两头”人才,即退休的医生和新毕业的大学医学生为主,大量成熟医生难以从公立人事系统中流出。有些地方甚至规定民营医院几年内不准从公立医院招人。医疗领域最核心的资源——医生——仍然没有得到解放。而没有医生的解放,所谓“社会办医的春天”又如何期待呢?没有医疗核心资源,医生自由流动的民营医院只可能催生虚假繁荣。

目前医生在我国有两个政府管制的条件,一个是执业资格,一个是执业场所。目前,多数医生仍是单点执业,不能自由流动,这个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是否已被医改确认或已纳入改革日程了呢?不久前,深圳医生自由执业的试点“胎死腹中”,曾让对医疗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寄予厚望的社会各界大失所望。目前尚未见到医改的高层设计者们对这一试点停止原因的解读,社会只能从医生自由执业可能会触及各种既得利益来推测,特别是大中型公立医院的利益。而医生自由执业被许多人认为是对长期僵化人事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的第一步,也是对推动医疗人才资源市场化有着破冰效应。不推行医生自由执业,正在同步推行的社会医疗、民营医疗也无法获得公平竞争与良性成长的大环境。

多点执业政策的放开,等于把社会办医的血液放出来了,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一大障碍,将在放开社会办医市场和公立医院改革中逐步清除。

医疗机构长期被等同于食品企业,照章纳税。当最初的3年税收优惠期过去,它们必须面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乃至水利水电建设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等16个税种。这逼迫社会办医疗结构以3年为生命周期,也让创办人感受到不公:同样是治病救人,为什么我们和公立医院差距这么大,仅仅因为它们有顶公立医院的帽子吗?

在价格上,虽然说可以自主定价,但是民营综合医院起步时辐射半径有限,一般在新城区,人口较少,而且医保病人往往要求按国家价格提供服务。

在投融资方面,没有低息贷款政策,银行方面给民营医院贷款的条件较为苛刻,股东的压力非常大,而大型综合医院从建设到经营上的盈亏平衡往往要8~10年时间,回报周期长。

更重要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有时很难取得医保资格,病人花费不能在此报销;在其中执业的医生也多无法评级、晋升机构,仿佛入了“另册”。这种所谓“体制“内外行医的现象导致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病人和医生来源都可能成了大问题。在此种情况下,本被赋予“高端路线”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似乎从出生即伸头入土,围绕火车站和电线杆子做起了小生意。

当然,改革绝非易事。然而,要真正解决这些难题,除了迎难而上我们难道还有其他的路可以选择么?

社会资本办医的整体政策正在逐渐放宽

早在2012年5月份,卫生部印发了《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规定社会资本可以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12年8月底,北京市推出了鼓励社会办医的“十八条”,向社会资本敞开医疗服务市场。

2012年9月底,温州市成为全国首个社会资本办医试点城市,全市民营医院不仅可以在审批准入、医保定点上与公立医院一样享有平等待遇,医生可享受公立医院标准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用人、用地以及税收减免等方面也有更多优惠。

2013年2月28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在该规划中明确提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床位限定为每千人口4.5张,各类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编制床位配置标准应达到每千人口1张。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今后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将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补助范围,免征或减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医疗服务价格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

应该说,从中央到地方推动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政策的不断出台,表明了政府在该问题上的积极态度,一个好的愿望。但好的政策要产生好的效果,是否关键还在于各级政府部门转变观念、狠抓落实。

首先,可否通过梳理过往政策消除社会资本办医的“中间梗阻”,打破“玻璃门”,真正做到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其次,似乎应当辅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民资医院重点发展一些紧缺型、补充性的医疗服务,通过政府资助对社会资本办医“扶上马送一程”。既让民资办医真正享受到政策“改革红利”,也让公立和民资医院的“双轮驱动”真正惠及民生。最后,对于开放医生自由执业,可否期待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使得自由执业的春天尽快到来。医生的自由流动,对于非公立医院与医疗服务市场来说都至关重要。

对于广大民营医院来说,有了政策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否还是要通过加强自身管理和业务创新,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品质,突出服务特色,树立金字招牌。既要在吸收医疗人才上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也要在服务患者上做到技术过硬、服务到家。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办医政策的不断完善,我们有理由期待,民营医院终将真正迎来大发展的春天!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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