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利用网络等工具开展医疗服务将是大势所趋。为了规范远程医疗,确保医患的利益,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规定:禁止医生私自开展远程医疗。对于这样一刀切的规定,不少医生都认为,这将直接影响患者的利益。对此,国家卫计委做出回应:将采纳公众意见,对医生远程医疗相关规定进行适时调整。
远程医疗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它给患者带来快捷方便的服务,可以使优质医疗资源的效益得以推广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风险,比如网上可能存在虚假诈骗信息,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的责任较难界定等。然而,目前我国在远程医疗方面的监管还不完善,因此为了保障医患的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出台的《有关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规定,医师一定只能在其所在的医疗机构里面,通过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设施跟其他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也就是说微博、微信这样的医患沟通方式也将受到限制。
但是,新事物在发展初期肯定会经历一些波折。远程医疗是大势所趋,如果规避风险,将会发挥巨大的优势。因此,不少医生对上述规定表示出疑虑,远程医疗能够充分体现信息技术在提高医疗服务领域的应用,能够给患者带来切实的实惠,但是这样一刀切的规定将影响患者的利益。例如,有的医生在医院里跟患者建立起来良好的医患关系,治疗后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继续随访,了解患者的信息,更有利于疾病的治疗。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改医管局医疗与护理处李大川处长回应说,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的有关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特别强调医生所在的医疗机构将作为远程医疗的责任主体是为了保证患者医疗安全,保证医疗质量,同时也保证医患双方的权益。公众所反映的意见也将会被搜集采纳,国家卫生计生委将适时对相应规定做出调整。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