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发文:检查结果若不互认 医院和医生承担费用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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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家医院就诊,需要重新排队、检查、缴费……”这是很多人就医过程中感到“头大”的问题。然而,为了避免风险,重复检查虽然增加了医院的工作量,但医院和患者也只能这么“忙碌”着。

 

近日,贵州省卫健委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患者提供通过质量控制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完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前提下,如果医院不互认检验结果,重复检查费用由医院和医生来承担。

 

互认范围: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

 

《方案》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范围,并提出了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前,80%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所有三级医疗机构,所有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内部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2022年底前,所有二级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对于哪些项目可以互认,《方案》指出,主要选取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医学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

 

其中,医学检验项目包括临床免疫学检验项目、临床生化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学检验项目、临床微生物检查检验项目、通过ISO15189认可的实验室,其认可的项目可为互认项目。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包括普通X线检查、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部分超声检查项目、常规心电图、24小时动态血压。

 

人为原因致重复检查 费用由医院或医生承担

 

《方案》也对院方、医生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1、经诊治医生判断不符合互认条件的检验检查项目,要向患者或家属充分解释,需重新检验检查的项目,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在患者提供通过质量控制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完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前提下,互认范围内医疗机构不认可,人为原因造成重复检查的,由相关医院和责任医生承担相应的检验检查费。

 

3、提供检验检查结果确实存在技术质量问题,由出具结果医院和责任医生承担相应的检验检查费用,并纳入对相应质量控制机构的考评。

 

另外,《方案》指出,医疗机构纳入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应通过质量控制并取得互认证书,出具的医学检验检查报告单在互认项目前标注“互”符号,作为患者到互认范围内医疗机构就医时结果互认的凭证。

 

互认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在通过相应互认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下,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予以互认,不再进行重复检验检查。

 

互认的医疗机构还有这些要求

 

《方案》还要求:

 

1、所有纳入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都要参加各级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质量控制。

2、省市级质控中心要定期对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化培训和考核,逐步建立起考核合格医务人员库。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建立完善医学检验检查的疑难病例讨论和会诊制度。

4、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要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统一调配医技资源,统一管理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业务,实现内部医学检验检查同质化。

 

检查结果互认遍地开花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政策在我国各地遍地开花:

 

2019年,新疆首批292家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疗机构名单公布,确认的互认项目有23种临床生化,27种临床血液、体液,10种临床免疫和2种临床微生物检验项目;

 

同年,上海市华山医院、中山医院等37家市级医院之间将率先实现部分医学检验项目(临床生化、临床血液、体液等)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和影像资料(PET-CT、PET、SPECT、CT、MRI、DSA等)的互联互通互认。

 

2020年,京津冀鲁开展检查结果互认的医院增加至524家,且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增加至43个;

 

同年,甘肃省也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6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所有三级医疗机构,所有专科(技术)联盟、城市医联体内部均要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1年年底前,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另外,广东省发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相关文件,明确了互认项目和10种不互认的情形。

 

此次,贵州省为了强化医院间的检验结果互认,颁布了更加严厉的措施,该项政策势必能够节约医疗资源、简化就医环节。

 

检验结果互认并非“一刀切”

 

有医生表示,经常有病人拿着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来找他,但西医要根据各种科学检查才能确诊,不查就是对病人不负责任。

 

行业人士认为,检查和化验到一家新的医院是否需要重新复查,应该由医生根据实际病情需要来决定。例如一位重症胰腺炎的患者,因病情严重转到上级医院,医生肯定会及时复查血常规、生化、血气、淀粉酶等指标。但如果是肺结节等慢性病,患者在当地医院通过CT查清楚了,换一家医院不应该再复查。

 

因为种种原因,重复检查的现象依然存在,但这并不是就要“一刀切”,否定所有重复检查的合理性。比如新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病情变化较大的7种情况不列入互认范围;而广东省卫健委也确定了不进行互认的10种情形。

 

另有行业人士指出,互认固然可以节约医疗检测资源和费用,提高诊疗效率,但是不同医疗单位检测水平不一样,高水平医院在认可相对低水平医院的结果时可能存在误、漏诊的风险,所以,检查结果互认政策的开放,还需考虑多种因素。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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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卫健委发文:检验结果医院不互认,重复检查费用医院和医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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