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家卫健委、财政部等八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3月19日,国家卫健委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部署有关要求。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会议要求,从规范医疗主体行为入手,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绩效分配等综合性改革,扎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
《意见》给“过度医疗”确定标准
过度医疗一直为老百姓所诟病,成因复杂。病情千变万化,病人因人而异,对于某一个病人,到底该不该做某一项检查呢?《意见》给过度医疗检查确定了一个标准。
这次《意见》第一条就提出要“完善诊疗规范体系”。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国家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临床路径等。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将明确和细化的各病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通过电子病历、知识库、智能审核等多种方式,以电子化形式嵌入医务人员工作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意见》也要求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强化医疗技术准入、临床路径管理和卫生技术评估,逐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的入径率、完成率,降低变异率、退出率。2022年底前,三级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0%出院患者要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过度医疗”不都是医生的责任
在很多患者心目中,最好的医疗应该是这样的:花几块钱挂个专家号,去医院不用排队就能看上医生,对方耐心看诊十几分钟甚至几十分钟,不用做检查,开点药回家吃了就痊愈了。可试问,哪个国家能有这样的医疗?
诚然,我国医院或多或少存在过度医疗。但过度医疗这个锅,医生不背!我们现在的医院,虽然名义上是公立的,但实际上要自负盈亏。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为了能保证员工工资和正常必要开支,会半明半暗的对各科室下达指标要求。
此外,很多患者以为的过度医疗行为,其实并非过度医疗,只是正常医疗行为。比如感冒了要抽血化验。感冒分为细菌性和病毒性两种,如果是病毒性感冒,抗生素根本无效。感冒不可怕,但感冒经常伴有细菌感染,如不及时医治,就会产生咽炎、鼻炎、气管炎,甚至肺炎、心衰等一系列疾病。验血结果是医生做出准确判断的一个重要依据,只有知道病因才能准确用药。
再比如说咳嗽,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病症。很多患者觉得,就是有点咳嗽,开点药就能解决,为啥有的医生还建议拍个片,有必要吗?结果异常,患者认为这是医生的本分。可拍出结果正常,不少患者则会质疑医生水平不行,浪费时间和金钱多做了检查,质疑医生过度检查,从中谋取回扣。事实上,小小的咳嗽也可能是肺结核或肺癌引发的,医生没有火眼金睛,这些都是需要检查才能确诊或排除的。
还有就是有些过度医疗,是患者自己要求的。有些感冒其实根本不用输液,可患者信奉输液会好得快些,非常强烈要求医生输液。
再就是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影响。一旦患方对治疗效果不满意而与医生对簿公堂,医生通过过度医疗的方式,能一定程度上避免承担“考虑不周”、“漏治”等责任。
事实上,过度医疗成因复杂,医院、医生、政府、患方都承担着一定的责任。想要避免过度医疗,我们还需共同努力。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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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不合理检查!卫健委电视电话会议规范医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