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终端的公立医院,集各种矛盾和问题于一身,成为医改绕不开的“堡垒”。但目前公立医院改革困难重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不再。
何谓“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国家出钱办的医院,也可以理解成国立。公立医院分3个等级,一级是社区医院,二级是县级医院,三级是市级医院。
公立医院原本是一个清晰的概念,按照权威的解释:公立医院是政府拥有并由政府提供运营经费的医院。在一些国家,公立医院作为承担政府医疗卫生职责的载体为民众提供免费或低费用的医疗服务,这也是我们建国至上世纪80 年代公立医院的主要运营模式,自然也成为部分国人心目中对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期盼。然而,始自20 世纪80 年代的开放改革,中国的公立医院并未按照这一模式继续发展,取而代之的是以“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获取医院发展资金”,也即“医院靠收费维持自身运营”的模式,这一模式在新的一轮医改中被喻为“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而遭受质疑。
公立医院是中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体现公益性、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主体,矛盾问题比较集中。要加强其公益性,就要扭转过于强调医院创收的倾向,让其成为群众医治大病、重病和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平台。
其他国家公立医院的运营模式
公立医院的运营模式大多与国家的医疗制度密不可分,虽然实行免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市场化医疗保险等不同医疗制度的国家均有公立医院,但其运营模式和资金获取方式各不相同。“政府举办、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公立医院运营模式往往在实行免费医疗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实行,如英国和香港。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通过税收筹集资金,通过财政承担公立医院建设和运营所需的费用,从而使公立医院能够为民众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是谓多数人理解的公立医院公益性。而在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公立医院则需要靠提供医疗服务获取医院运营所需的资金,如德国与日本,公立医院资金的主要来源均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公立医院与其它社会办医疗机构一样要靠提供服务获取收益,不同的是,公立医院运营的亏损部分由政府财政给予补助。
我国公立医院现状:与其叫“公立医院”,不如叫“国有医院”
此轮医改国家依然延续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而未回归到全民免费的医疗福利制度,这也就意味着“公立医院靠收费维持自身运营”的形式不会发生变化,而公立医院改革也将围绕着“改善服务、提高医疗资源整体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方向推进。
然而,由于公立医院概念的局限,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出现了诸多社会歧义,“政府对公立医院补助不足,造成公立医院牟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公立医院不能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等论点即是这些歧义的具体体现,使得公立医院改革难以继续深化。
与公立医院的提法相比,“国有医院”的提法更适合现行体制下中国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一是国有医院与公立医院的产权性质相同,均为政府所有,所不同的只是归属部门和管理方式变了;二是公立医院收入的90%来源于业务收入,而非政府的直接财政补助,这一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合理的现象被误解为“政府对公立医院补助不足”,究其原因,还是公立医院概念引发的歧义;三是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中国的公立医院已拥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和管理模式,在适应和满足民众医疗服务需求方面已远远好于西方发达国家。
“国有医院”的提法能使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深化?
国有医院的提法能够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社会歧义,化解因公立医院提法引发的社会矛盾,使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深化。诸如政府对公立医院补助不足问题,医院收入与发展问题,医院提供等级医疗服务问题,医院人员聘用与薪酬问题,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公平执业问题,医院改制、社会资本参与以及医院实行混合所有制等在公立医院概念下难以说清的问题,在国有医院的范畴内都可轻松化解。更为重要的是,国有医院更易实现“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医改政策目标,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法人治理结构,使医院能够根据民众医疗服务需求整合和配置资源,更有效地适应社会不同阶层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民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国有医院的概念能够克服目前公立医院深化改革中难以逾越的政策障碍,但对国有医院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规范化运作仍须政府和社会各界参与制定,并进行监管,以保障民众的医疗利益。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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