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红包”的医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4-10-31
324

医生不让收红包已经是大家众所周知的事情,包括前段时间试运行的不收红包协议,也都是为了防止医生采用这种方式增加灰色收入。但是,协议效果并不理想,很多医生觉得这是对他们的亵渎。于是,为了避免收红包无法律监管的空档,重庆市颁布条例,违反条例收红包的医生,将被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条例》中指出,以前收红包虽然也属于禁止行为,但只是行风建设,医院管理等,如今上升到了法律层面。而医务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这一内容是首次写入重庆地方法规。

《条例》里明文列出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的一些禁止行为。包括收受患者及其家属钱物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等,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如果违反,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条例》还提出了事前监管传统医疗卫生管理,尤其是控制医疗机构数量。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和执业许可证颁发环节是监管重点。同时,《条例》降低了社会资本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准入的门槛,特别是放开了社会资本申请设置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执业医师申请设置诊所的准入。

此举是希望通过有序开放对社会资本设置医疗机构的限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达到增加医疗服务供给,促进医疗服务机构良性竞争的目标。

(环球医学编辑:余睿智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