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房山区良乡医院肿瘤科主任闫秀云,利用职务便利,加大处方药“岩舒”的使用量,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回扣款73万余元。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闫秀云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闫秀云上诉,维持原判。
药品回扣最早出现于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1995年前后开始兴起,此后愈演愈烈,逐渐成为全国性、行业性以及潜规则化。药品回扣和医材回扣(比药品回扣更恶劣、更隐蔽)是造成“看病贵”的两大主要直接原因,同时严重危害医务人员的道德良心和病人的生命安全。
医院主任承诺多开特定处方药5年收回扣73万
闫秀云于2006年9月28日起担任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肿瘤科主任,在担任该职务期间,她利用担任肿瘤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公司)北京学术区京西片区医药代表魏某(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加大药品“岩舒”(复方苦参注射液)的使用量。闫秀云于2007年7月至2012年9月间,根据药品“岩舒”的进药量,收受魏某回扣款共计73万余元。闫秀云于2012年11月被反贪机关查获归案。
据闫秀云供述,2006年科里已开始使用“岩舒”,但使用量很小。2007年7月左右,医药代表魏某找到她,希望她多用一些这种药。魏某称可根据每个月的进药量按每支7元给她回扣,她答应了。从2007年7月到2012年7月,魏某按每支7元的标准给回扣;2012年八九月改为每支8元。魏某大部分都是在病房或闫秀云的办公室给现金,有5笔回扣是打到闫秀云的工资卡里。
闫秀云说,她收到钱后拿出一部分给科里的医生,其余留给自己。良乡医院肿瘤科副书记、副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医师,共计10人都作证称自己从闫秀云那里领过钱,每人的总金额从100元到1.8万元不等。其中,良乡医院肿瘤科副书记证言称,他们科室领导没有商量过关于药品回扣的事,闫秀云也没有跟其单独谈过。2007年到2012年,闫秀云每月给其一二百元或者三四百元不等的现金。其他收钱的医生表示,他们知道闫秀云每月给的钱是药品回扣。闫秀云案发后,这10名同事向良乡医院肿瘤内科廉政账户内退缴了共计6.32万元。
魏某表示,为了多卖药,他平均每月能给闫秀云1万余元回扣。
一审法院认定,2007年7月至2012年9月间,根据药品“岩舒”的进药量,闫秀云共收受魏某回扣款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受贿罪判处闫秀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在案人民币73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闫秀云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闫秀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良乡医院肿瘤内科主任,负责肿瘤内科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药品回扣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闫秀云能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可予以从轻处罚。一审法院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最终二中院驳回了闫秀云的上诉,维持原判。
“药品回扣”是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最大原因
现在药品回扣已经不是什么潜规则,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进药品要看回扣,采购、医疗设备也是如此。送回扣、给好处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特别是大型医疗设备,单价从百万元到千万元,利润空间很大。一些生产商不惜手段,打通医院的“关键人物”。有的直接谈回扣多少,有的赠送贵重物品,有的邀请出国考察。这些费用全部加到设备上,无形中增加了医疗成本。
吃药品回扣最多的,往往是医院技术好的医生,或是工作量大的业务骨干。如果一旦吃回扣的问题暴露了,处理起来却又是令人头痛的难题。不处理,老百姓有意见,而要动真格的处理了,可能就会把医院的业务尖子都给清除光了,又有谁来给患者治病呢?在医药行业,推销人员一般按药价5%至15%或者更高的比例给医院、医务人员回扣,使得交易成本增加,所有这些费用最终都转嫁到病人身上。这也是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最大原因。
由于吃药品回扣而人为提高价格,增加患者的治疗成本。药品进入医院后,剩下的工作就是到临床科室做工作,让医生尽可能地使用他们的药品,由于药品开得多医生的回扣就拿得多,在这种利益驱使下,医药代表似乎不需要花多大力气。医生的回扣都是医药代表在负责,按照业内惯例,医药代表会经常性地与医生联系,不定时地与他们结算,所有回扣都由医药代表先行垫付,等医院将药款支付给医药公司后,医药代表再向公司支取回扣,以电话票、餐饮发票等冲抵,为向公司冲抵回扣款,他们甚至有去购买假发票的经历。也有一种包干方式,即药业公司给医药代表的费用中就包含了给医生的回扣,医药代表如何与医生勾兑,公司不管,只看效果。在医院内部,存在一个医药回扣运行系统。医生开了多少药,都有专人统计处方,每月统计出清单,提供给药商。药商不仅要付给有关人员“统方费”,还要按时给处方医生结算回扣。因此,医生并不是“单兵作战”,者。由于频繁结算,医生的回扣有时数十元,有时上百元。对于那些“业绩突出”的医生,医药代表往往会多给些提成,零钱也不用找补,而一些平时就没开多少药的医生,医药代表则不愿意多给他们回扣,否则自己贴本。
药品回扣的根源
医药回扣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现行的极度畸形的医疗卫生管理体系:①医疗领域的中国特色的市场化,对医疗市场的行政垄断和价格管制;②把很多政府应负的责任完全抛开;③以药养医;④让“回扣”作为“灰色收入”成为医生收入的必要补充。
如何才能解决“药品回扣”问题
给予医务人员高额回扣或直接对医院领导和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商业贿赂,成为不少医药代表开拓市场的重要手段,不仅败坏医疗行业的形象,更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目前,在医药产品购销流通领域,医疗单位相关负责人或医生收受医药代表的“红包”、“回扣”,与医药代表“相互配合”,使得药价虚高,增加了患者的治疗成本。
对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了加强医疗单位医风医德教育、加大医疗腐败惩处力度以外,还应完善医药流通立法,将医药代表的备案监管纳入到法律法规中去。同时,应加大药品“买方市场”的严管,加强对医疗机构进药渠道的监管,强制他们必须从有规模、有信誉、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不得通过医药代表采购药品。一旦医疗机构擅自从无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则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的责任。另外,还应该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督管理,最好由物价部门实行统一定价,减少甚至取消医药器械流通中间环节,由医院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进行业务接洽,避免中间环节产生医药代表的操作。
长时间以来,医患关系一直很紧张,医生和患者的关系曾经一度水火不容,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害群之马混迹在医生的队伍中,一块臭肉害了一锅好汤。医生多开药吃回扣,良心何安?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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