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案例教您病历管理的重要性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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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判断医生对患者的诊疗是否有错的重要证据,书写要求工整。如因病历潦草影响鉴定,法庭将推定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院对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应进行监督检查并纠正。病历完成后、特别是为患方复印后应保持原样,不得篡改,以免加重医患双方矛盾。医院应严格病历管理制度,完善封存程序,不得改动病历原件。下面我们列举两个案例强调病历管理的重要性。

案例1:字迹潦草 医院赔偿40余万

2012年12月27日,2岁的小伟(化名)因发热咳嗽伴憋喘,3次由父母带着到某三甲医院门诊就诊,后因病情加重入院。2013年1月11日,小伟在该院去世。小伟父母为证明该医院存在诊疗过错,提交了小伟的病历手册,并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81万余元。

因该病历字迹潦草,尽管司法鉴定及审判人员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核对病历,但仍有部分内容难以辨认识别。最终,在缺失病历是否对患儿死亡产生实质性影响无法确定的前提下,鉴定结论为医院存在过错,该医疗过错与小伟的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参与度为10%~80%。

最终,北京市朝阳法院判令该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40余万元。

案例2:医方篡改病历 医院判赔10万

2008年1月2日至29日,73岁的刘老太因慢性阻塞性肺病入住某部委医院呼吸科,2月6日至3月25日在该院ICU病房治疗。2010年1月15日,刘老太在另一家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因认为该部委医院诊疗过错,导致刘老太病情加重以致死亡,家属诉至法院索赔81万余元。

该案审理中,刘老太家属和医院分别向法庭提交了病历复印件及原件。而原件因系热敏纸打印,字迹消退。患者家属指出病历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部分病历在患方复印后,医师签名由原来的一人增至两人,医方擅自修改病历。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病历原件因纸张导致内容模糊不清,医生在为患者家属复印病历后又擅自改动病历,导致医疗鉴定难以进行,医院应对此承担责任。最终酌定医院赔偿原告10万元。

“天书病历”也是种病

网上曾热传一份“天书病历”,全文看上去就是许多“竖条”组成,经多名医生、药师辨认,均无法得知正确内容。网友们更是猜测纷纷,有人笑说,这不是摩斯密码么?

不知听此戏谑,摩斯密码的发明者会不会暴汗如雨——在和平年代,摩斯密码的精神居然还能被运用于医学界,医生就像搞地下情报工作似的,将病历写成一份“密件”,无论学识多渊博的患者,在病历面前也得成睁眼瞎,现在甚至到了连同行都无法破译的程度,摩斯密码的精髓可谓是在医学领域发扬光大。

由原卫生部修订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为何今日“天书病历”还是不能绝迹?有护士透露,以前的医生都写的是拉丁文,现在普遍写汉字,还是好认些。尽管此话说出了规范实施的一些微效果,但也透露了一个信息,为了做好“地下情报工作”,医生还真舍得花本,连拉丁文都学上了,如此处心积虑,究竟为了什么?

让人难以辨认,无非是想掩盖内容:处方上的药品和病人的病情。

“天书病历”反映的也是医院的一种病症——被利益蒙蔽双眼,忽略医疗本质。一堆“带病”的病历,最终也会让医患关系走向病态。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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