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事件频频发生,“医闹”的火上浇油让医患关系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不少医院由于不堪医闹搅扰,建立了自己的“医闹黑名单”,让他们不再享受某些优惠。也有一些省市的医生发表声明,称拒绝为伤医者提供诊疗服务。这些做法及倡议备受舆论关注,并引起广泛争议。那么,让“医闹”难就医是否有违医者精神?
有人认为这是“惩恶扬善”、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切实保障。但也有人提出质疑:如果有人因为一时冲动在医院闹了闹,或者因为一时缺钱就被拉入“黑名单”,在其他地方无法享受优惠,这是否有违医者的人道主义精神?”也有人认为,恶性伤医是可恶的,是违法的,但就医信用体系也可能有违我们的医疗行为规范,“中国医者的行医规范中明确写到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大医精诚”。
如果站在卫生服务的角度,医生作为社会中医疗卫生责任的具体承担人,就必须要恪守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而不能够在意对方的具体身份。换句话说,就是恶魔来了,也应该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以此为依据,建立“医闹黑名单”,拒绝为伤医者提供诊疗服务,确实有悖于医生的职业操守。
长期以来,医疗战线的人员也是这么做的。非常有代表性的行为就是,在上个世纪后期,很多医院都设立过“委屈奖”,就是为那些面对患者无礼举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默默为患者认真履行诊疗程序的医务人员一定的物质奖励。然而这种恪守救死扶伤准则的制度,非但没有换来一个相互包容的医患关系,似乎成为一种对患者无礼行为的纵容剂,医疗环境非但不见好转,反有日益加重的迹象。
如此,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医生承担救死扶伤的责任,履行治病救人的义务没有问题。但作为社会,是不是应该为医生搭建一个履行相关责任的平台呢?医院本来是一个需要保持安静的地方,如今无法保持安静也就罢了,还经常连生命安全,个人尊严都得不到保障。在此情形下,我们只能说,既然社会不能给医生一个合适的平台,属于失约在先。医生对部分人员放弃治病救人的职责,也就情有可原了。
建立医闹黑名单,拒绝为医闹看病,这就是部分医生为维护自己的工作平台开具的处方。这样的要求应该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一锅老鼠坏一锅汤,在中国这个缺医少药的国度,很多患者对于医务人员本是非常尊重的,但就是因为少数几个医闹分子,搅乱了医疗环境。首先对他们开刀,应该说是一种针对原因的聪明之举。而且,“医闹”消费了医患的信任,事实上影响了其他患者就医的医疗环境,如果对他们不严惩,公平何在?如果只是强调对他们施以仁义,那么正如孔夫子所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然而,毕竟尊重生命是社会走向文明才标志,因为对方不仁,我便不义对之,也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在此情况下,国家如何加强对“医闹”的惩戒力度就显得十分重要。既然医院是公共卫生服务部门,那么在这里闹事的人,是不是首先应该按照扰乱公共秩序的问题,进行司法干预,而非等到发生了暴力事件,才进行事后的惩处。此外,参照国外的诚信档案制度,在医疗体系建立患者的诊疗诚信档案,对于那些屡次出现医疗纠纷的患者,在医疗保险制度上予以提高门槛,允许与其直接发生冲突的医务人员回避对该患者的诊治。
总之,“医闹”必须为他们的无理的行为承担应有的代价,这也是公平社会的底线。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