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带孩子去某大医院就诊,因认为接诊医生态度冷淡,便和对方发生纠纷,后将对方打成二级轻伤。12月5日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在此案件中,医生也有一定责任,这是为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事件的详细经过。
事件经过
今年40岁的徐某系北京某建筑设计公司经理。3月31日下午4时许,他带着7岁的儿子到某大医院就诊。在等待检查时,徐某向医生葛某询问孩子的病情。徐某称,葛某对自己的问题一概不予回答,态度也比较冷淡,因此激怒了徐某。
徐某骂了葛某一句:“你是人么?窝囊废!”随后他感觉葛某掐住了自己的脖子,并称脸上挨了一拳,“感觉眼冒金星”。徐某在法庭上说,他开始还手,并用脚踹葛某,又从身后抓起一个不锈钢垃圾桶盖子砸向葛某。
葛某右手第四掌骨骨折等,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徐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徐某在庭上认罪态度较好,但他说自己出手事出有因。当天小孩头疼,而他还有工作要忙,非常着急,就诊时接待他们的是神经外科专家葛某。“小孩疼得直流眼泪,他始终让我们去挂急诊,我就不满意他的态度。”徐某特别生气,便骂对方“窝囊废”。“他就掐我脖子,他先动手的,我就还手了。”
徐某也受了伤,但比较轻。其前妻证实,徐某的额头流血,脖子有抓痕。
诉讼经过
案发后,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过法官反复多次做工作,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10万元。被害人提交了谅解书,对于徐某的行为不再追究民事责任,希望对他的刑事部分进行从轻判决。
办案法官认为,医生先动的手,但被告人当时不应该还手,结果他还手对被害人造成了轻伤。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与被害人达成谅解,且被害人确实存在过错,因此决定对他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徐某再有1个月便可以出监了。据悉,他的儿子患鼻窦炎,病情已好转。
“自己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以后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希望法庭能判我尽快回归社会。”徐某在京建筑设计界打拼十多年,案发前正准备一个签订近一个亿的合同,目前面临“破产”。他在庭上提到父母时很难过,事发后七十多岁的父母赶到北京,帮他照顾孩子。“我承认自己没控制好,特别是对不起父母,太不值了。”
反思
又是一起医生被打事件。说一个“又”字,大抵说明了此类事件发生的频率。从什么时候起,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剑拔弩张到这种地步?一言不合即视对方为寇仇,动辄拳脚相向?
医生先动手,也有责任。面对患者家属的语言攻击,希望医生能冷静冷静再冷静!
据测算,有时一个医生一天会接诊七八十名患者,他们花在每位患者身上的时间大约只有五六分钟。医生也是人,也会不耐烦。某些时候,医生都没力气笑了,或者没精力详细解释了,可病人会觉得医生冷漠,觉得医生不负责任,医患矛盾就此滋生。在一些大医院,门诊窗口总是排着长长的队伍,有多长的队伍,就有多大的抱怨。在焦灼的等待中,患者或多或少的带了点情绪,一有机会就会爆发。
患者不仅仅有走进医院看病的需求,更本质的其实是将病看好的需求。可医生不是神仙,不具有让所有患者都痊愈的能力。而看病是个技术活,患者不具备医生所拥有的专业知识,病没有看好,医生不耐心,账单那么贵,各种猜疑各种揣测就来了。是不是人没有托到位?是不是红包给得不够?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信任吗?
病人走进医院的时候提心吊胆,医生看病的时候如履薄冰——这不是健康的医疗环境。一起起的暴力冲突,医生无力承受,患者也不应承受,除了给医院每20张病床配一名保安外,是否还应有更好的主意?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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