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离奇”死亡 医院棒打家属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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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近日,又发生一起暴力事件:12月11日上午,山东滨州市惠民县一刚出生36天的婴儿在滨州市惠民县的滨州市中心医院突然死亡,并由此引发一起医院暴力恶性事件。从死者家属提供的现场照片可以看到,有家属头部受伤,血洒现场。事件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

家属质疑孩子死因 监控视频看不了

死者家属介绍,孩子出生不到一个月,因患黄疸入住惠民县的滨州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住院期间,医院实行全天候监护,不允许家人陪护,家长只有在白天的时候才能到医院看望孩子。孩子的病情前期治疗情况良好,无异常情况。在孩子住院第七天的早上六点四十分左右,家长接到医院电话,称孩子病情发生变化。当家长赶到医院时,孩子已无生命迹象。

事发后,死者家属与院方交涉,希望医院能告诉孩子的死亡原因并承担责任。滨州市中心医院提出“猝死”为死因,拒不承担过失。家长无法接受,想要通过重症监护室的监控视频了解情况时,医院先称病房内无摄像头,后又解释病房内虽有摄像头但只直播、不存储。

事态逐步恶化

在死者家属完全不接受医院解释孩子死亡原因的情况下,随后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的马主任代表医院对此事进行调解。但家属说,马主任酒后上岗,在调解过程中先是训斥孩子家属,后又抡椅子。导致了医患双方一定程度的肢体冲突。由于保安和公安民警及时到场,事态得到了控制,没有进一步恶化。

次日,死者家属准备以“拉横幅”的形式引起医院领导的重视,却引发了一起冲突事件。死者家属介绍,在这次冲突事件中,医院保安人员人手一条大木棒,冲到家属人群中,抡棒就打。死者家属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到木棒殴打,以致多人受伤。

死者家属希望医院公开孩子死亡原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死者家属一再强调,院方打人的行为非常恶劣,希望有关部门追究医院的相关责任。

院方说法

惠民县滨州市中心医院的法律办主任王辉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死者是因新生儿黄疸问题过来住院。当时情况事发突然,孩子应该是死在监护室里的。事后按照惯例,院方召开了专家委员会,对孩子的死因做出一个《谈论意见》,基本认定是新生儿猝死。但家属并不接受院方说法,至于死者家属想要的死亡原因应由滨州市医学会鉴定后出具。对于家属提出的马主任酒后上岗问题,医院规定工作时间不允许饮酒(特殊情况除外),而马主任不属于特殊情况。对冲突事件,当日下午,院方与病人家属代表正在会议室进行讨论,外面说打起来了,院方与病人家属迅速制止,至于打人者,王辉表示不清楚。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冲突事件,应以公安机关的意见为主。

目前,该事件公安部门已经介入,医患纠纷尚未解决。

医患纠纷短期无法避免

因为医院与患者双方角度的特殊性,医患纠纷短期内不太可能避免。产生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患者对医疗期望值过高,认为病人到了医院,医生就要把病治好,治不好就认为医院没有尽责,就找医院麻烦而引发纠纷;

二是医院重程序服务轻人文关怀,个别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到位,与病人沟通欠缺,导致医患关系恶化而产生纠纷;

三是医疗管理不完善,个别医院诊疗存在过错,确实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又没能及时妥善处置而产生纠纷;

四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医闹”有机可乘,诱使患方做出过激举动,从而引发纠纷;

五是部分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的过激报道,使社会舆论偏重于患者,而没有宣传医疗常规和医疗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煽风点火的作用。

对待医患纠纷 不应“讳疾忌医”

为最大限度地防范医患纠纷的发生,以最快速度、最好的效果处理医患纠纷,首先要构建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这需要公安和司法等部门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医托、医闹。同时,医疗机构要对每起医患纠纷认真讨论、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纠纷和事故中存在失误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强医疗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定期举办医学管理、法律等知识讲座,对每例纠纷和事故要组织教训讨论学习,对待事故不应“讳疾忌医”;引导医护人员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争取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支持。

另外,要探索建立并完善医患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健全医疗事故监管机制;医疗卫生属于高风险,高技术性行业,应该保护医生的风险精神,鼓励医生献身医学事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级新闻媒体要客观、公正地报道医患纠纷事实,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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