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2日,持续半年之久的“走廊医生”兰越峰起诉绵阳市人名医院一事再次由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是由于事件还在审理中,因此需要等待择日宣判。
据悉,兰越峰将绵阳市人名医院告上法庭,其诉求是希望法庭判决医院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且要求绵阳市人名医院撤销解除聘用合同,恢复其工作。与此同时,兰越峰还请求判决医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支付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期间的差额工资及额外25%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5万余元。
但明显院方不希望法院按照兰越峰的要求予以判决。在他们看来,兰越峰对医院的调解态度一直不予理睬,持续冷处理此事,最终还将“家丑”昭告天下,对医院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还引起了同事的集体不满。在兰越峰拒不上班期间,医院曾7次书面通知兰越峰到超声科上班,兰越峰一直不予理会,连续旷工66天。根据相关规定,医院解除了与兰越峰的聘用合同。
具体的审查还在进一步进行中,法庭将择日宣判最终结果。
(环球医学编辑:余睿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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