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新旧政策面面观
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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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表示,要让乡村医生的岗位真正变得“有吸引力”。这次会议能够把村医问题作为议题,足见党和政府对“网底”的重视。特别是在习总书记江苏调研提出城市大医院“战时状态”不能继续下去的要求后就更有一番新意义。关于媒体报道的政策,很多东西并不全是新提法,但“老调重弹”也有新意。

一是村医配备“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是旧话,村卫生室建设与设备配置“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是将过去不明确的进一步予以明确。

二是“对乡村医生开展免费培训和脱产进修”是提升村医服务能力的最新最明确提法。而且提出了四种具体办法,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包括:1、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提供到省市大医院培训的机会。2、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3、支持更多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4、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这四种方法需要卫生、教育部门具体落实。

三是关于“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模式”用了“探索实施”四个字,说明“签约服务”模式还有待完善改进,但“签约服务”的目的是“按规定收取费用”,就是说村医应该给群众提供什么服务,服务提供的是否“足额”、是否“优质”,也就是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需要一种办法让服务对象知晓并予以评价,它是村医补助的依据。

四是提出“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两条路。一条路是优先聘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各级,特别是地方人社部门去落实;另一条路是“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培训”,这条路实际上当下意义不大,因为到村卫生室工作的本科毕业生还是凤毛麟角。

五是提高乡村医生收入。会议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第一项是“将2014年、2015年对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第二项是“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第三项是“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除此而外,这次会议关于村医问题还有几点值得关注,一是对乡村医生的定位。首次提出“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而不是“守门人”。因为过去提乡村医生是农民健康的“守门人”责任太大,村医难以成当,这次提出“守护人”更贴心更准确。二是村医为农村居民提供什么样的基本医疗服务提法更准确,不再笼统提“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而是“便捷、价廉、安全”,把“便捷”排在第一位,“价廉”排在第二位,“安全”排在第三位,不提“有效”。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能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中国城镇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未来几十年乡村医生仍将长期存在。李克强强调:“要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待遇,让有能力的村医乐意留在乡村。”

总理强调,发展村医不能采用政府“养人”的办法,主要应该依靠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一方面,要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另一方面,还要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中国有六七亿农民,其中相当大一部分看病主要依靠乡村医生。那些很偏僻的山村,老乡们很难走上几十里地去镇上看病,主要依靠村医。”李克强说,“要千方百计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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