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很快就要到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在为了春节忙碌着。可是医生们却无法享受春节即将到来的喜悦。相反,在他们心中,春节等节假日是疾病的高发期,也就意味着他们将更加忙碌,特别是三甲医院的专家们,由于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本就处于“战时状态”的他们会忙上加忙。
最近,卫计委和国家总理李克强同时发声,就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作出指示,要在2015年完成新医改中医疗资源分配均衡的问题。事实上,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很早就提出了,只是一直没有落实而已。
早在2013年年末规划2014年医改的时候,国家卫计委就提出要放开医生的自由职业,把医生从单位人变成自由人。但是在2014年初突然发生的一系列袭医事件让政府不得不将目光转向了对于医生的人生安全保障上。
保障医生人身安全
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目的是为了有效地遏制、预防暴力杀医伤医等恶性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该《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严肃追究、坚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处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建立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处理医疗纠纷。《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该要加大对暴力伤医、杀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立案侦查。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意见》还规定,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为治安案件,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可以说《意见》的提出能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引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意见》还强调医疗机构应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医务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注重人文关怀,做好与患者一方的沟通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
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建立
除了立法保护生命安全之外,国家相关部门还积极要求各地区建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节部门。在法律约束的基础上,也希望给需要投诉的患者及患者家属一个去处。这种第三方调节部门的意义在于,可以增加医患之间的沟通渠道,便于舒缓医患之间的对立情绪。而且,第三方机构介入的好处在于公平公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弱势方的利益。同时,运用调解手段可以大大降低医疗纠纷处理的成本,有利于节约和合理调配法律资源。
目前,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节机构在很多地方都开始试点,效果也非常好。随着调解需求的增大,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在管理和监督上日趋完善。首先应该明确第三方调解机构的权威性,但是同时也要规定第三方调解机构只是国家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完善与补充,但没有鉴定与处罚的功能。其次,调节机构中应该有专业人员,除了必要的医学知识外,法律知识和行政法规的知识也不可或缺。第三,要规范化调节过程,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以约束工作人员以及调解双方当事人。
严厉打击医疗腐败贿赂乱象
国家是公平的,在加大了对涉医案件的处罚力度,设置了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以保护医生的生命安全的同时,也对医药系统的乱象做出了大力度的打击。其中几家著名的国际大型医药企业就受到了波及。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共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3907件,2984人被追究责任;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377件,690人被追究责任,其中214人受到刑事处罚。主要查处案件有广东省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回扣案件、福建省漳州市有关医疗机构人员收受商业贿赂案件、天津市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第一口奶案等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严肃查办发生在卫生计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医药购销、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同时,卫计委颁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并将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这“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另外,国家卫生计生委还公布《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其目的在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应当及时在其政务网站公布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在规定中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行贿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的;因行贿行为被财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整个2014年,中国的医改可以说是在保护与打击中度过的。保护医生和患者权益,打击医生与涉医犯罪。总体来说,政府在2014年的医改目的就是要稳定这个相对混乱的医疗圈。只有稳定了医疗体系,稳定了医患关系,才能将改革落于实处。于是,在2015年开年之际,国家卫计委连续颁布了几项政策,可以看做是2015年甚至是未来几年中国医改的战略性目标。
2015年医改目标是医疗制度改革
在2015年1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就提出了要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的主要方向就是支持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合作办医,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并支持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希望以此打破长期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医疗市场的政府垄断的局面。
除此之外,基层医疗的发展也是未来几年的医改主要目的。因为只有大力发展基层卫生医疗结构,才能扭转现有的医疗资源分布倒金字塔状况,建立有序的有层次的正金字塔医疗服务,也就是转诊制度。只有这样,才会缓解目前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建立转诊制度,国家卫计委还下发文件,要求放开医生多点执业。这可以说是医疗体制以及医护人员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前兆。有专家指出,只有真正地让医生从体制里走出来,才能让医生真正的流动起来,也才能让患者流动起来。
可以说,目前中国的医改已经进入了一个深水区。卫计委在学习国外先进医改的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在小心翼翼地根据中国的国情发展着有中国特色的医改。虽然这是一个艰巨而且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依然可以看到现在的医改正在从宏观政策向具体实践推进、从宏观环境改善向现行体制转变跨越。医改在继续,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政府按照正确的方向坚持医改的道路,并逐步落实,看病贵看病难、医患矛盾等医疗乱象就一定会得到有效地抑制。既能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主动地施展自身才华服务于患者,获得合理阳光收入,又能让患者满意的新的医疗体制终将会成为现实!
(环球医学编辑:余睿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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