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过劳猝倒智力退化 5年后终获900万赔偿
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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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生过劳猝死现象频发。此前,阜外医院昌克勤医师过劳死亡后的工伤认定赔偿问题曾引发热议。台湾某医院医师蔡伯羌5年多以前因工作超时过劳猝倒手术室,醒来智力退化如5岁小孩。对于该医生工伤认定赔偿问题,日前法院二审判决:认定医院与蔡伯羌有劳雇关系,须付补偿金780万元(新台币,下同)及退休金124万元,创下全台湾医师过劳职灾胜诉首例。

医生过劳猝倒手术室 醒来智力退化如5岁小孩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台南市奇美医院住院医师蔡伯羌5年多以前因工作超时,在开刀房倒下,脑部受损智力退化有如5岁孩童。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日前二审判决,认定医院与蔡伯羌有劳雇关系,须付补偿金780万元及退休金124万元,创下全台湾医师过劳职灾胜诉首例。

蔡伯羌太太27日感慨地说,这是迟来的正义,但“先生现在的智力,比6岁的儿子还低,钱唤不回他的记忆,买不回家庭的和乐,我们原本应该是幸福美满的家庭啊!”

蔡太太说,根据判决书,先生在奇美医院担任一般外科住院医师,每月工时约360小时,过劳倒下后,智力退化到像5岁的孩子,每天的记忆都是空白的,就连6岁的儿子都可以管爸爸,自己像带了两个孩子。蔡太太说,她一直是家庭主妇,先生倒下了,这5年来又要打官司,只能先卖掉家里的房子,全家窝在娘家,而且打官司期间也常常无法陪儿子,实在很煎熬。

蔡太太也提到,二审判决仍然认定医师本人要有自主管理责任,医院仅需负担35%责任,她认为,这根本无助改善医师过劳问题。奇美医院表示,蔡医师事发前一天未轮值夜班,并无过劳情形,至于上诉与否,已委托律师研议,目前不便回应。

中国医生的过劳忧

2014年10月12日,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任医师张普柱医生突发心脏病去世,年仅55岁;10月24日,42岁的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麻醉医生昌克勤在手术室内突然昏迷,发现时已无呼吸,经专家会诊后认为预后极差,最好的结果就是植物人,目前仍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10月25日,北京积水潭医院的另一名医生,骨科的骨肿瘤专家丁易在泰国参加亚太骨科年会期间突发心脏病去世,年仅48岁;11月9日8时,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的史明医生又倒在陕西靖边的医院宿舍里,年仅38岁,死亡诊断为猝死。倒下前一天,他还在抢救一例高危产妇。 

短时期内多位医生的猝然倒下引发一定程度上的医界震动。而实际上,随着强大的工作压力、紧张的医患关系等问题的凸显,医护人员“过劳死”近年来并不少见。中国医生为啥这么累?病人呈井喷式增长,而医生却严重不足,尤其是好医生更为稀缺是主要原因。

2013年,我国总诊疗人次超过73亿,平均每个居民就诊5.4次。然而,我国每千人口医师数仅为2.06人,每千人口护士数为2.05人。与此同时,我国医疗资源分布极不均衡,在缺乏有效分级诊疗的背景下,病人潮水般地涌向大医院。结果,大医院医生不得不超负荷运转,工作时间不敢喝水、不敢上厕所,几乎人人练就了“耐旱功”和“憋尿功”。虽然病人抱怨“排队3小时,看病3分钟”,但这也反映了医生的忙碌程度。网上曾流传过一张照片,医生连续奋战32小时,完成一台颅脑手术,术后筋疲力尽,躺在地板上就睡着了,这是外科医生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 

在这种状况下,一些知名医院的重点科室、重点领域更成为“重灾区”。如急诊、外科、心内科、呼吸科、消化科、儿科、妇产科、神经科等。 除了临床工作,医生还要承担科研、教学、行政等多方面工作。一个医生一年参加十几个学术会议都是常事,如果不去会担心错过学科的最新研究或进展,这就导致不少医生成为空中飞人。再就是紧张的医患关系和层出不穷的伤医事件也给医护人员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

据《2014中国医生执业状况调查》显示,在7000多名被调查医生中,九成人表示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八成人没有双休日概念,最近一年没有带薪休假。超九成人感觉每天下班后状态不佳,近五成人感觉“非常累”。作为公众健康的“守门人”,医生自身健康却亮起“红灯”,濒临“失守”,这值得引起整个医界的高度警惕。 

医者不是超人,一定要把自身健康当回事

尽管急诊科女超人于莺曾自我调侃:我们就是超人,但毕竟真正的超人是不存在的。近年来,有关医务工作者“过劳死”的报道不绝于耳,在令人扼腕的同时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医者自身,更要重视和反思。医者不是超人,一定要把自身健康当回事。

良医是国家的财富。一名又一名医生累倒了,既是个人的不幸,更是国家的损失。全社会都要来关心关爱医生的健康,要理解医生、尊重医生,用法治保障医生的健康权益,为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绝不能再让医生“抱病上岗”。

过劳死亡后:怎样才能申请工伤赔偿?

随着越来越多医生过劳后导致死亡或其他损伤,这些人的工伤认定及赔偿问题急需解决。

当前,工伤认定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一条导致许多人无法申请工伤。逝者已逝,如何做好生者的抚慰和经济支持,是眼下当务之急。国家的条例在一些具体情况中的一刀切,是否存在可以改进的可能?社保政策制定机构是否可以全面考量当代的社会形势,就“医疗工作者”这个类型的工伤进行调研,与行业协会合作,开展一定的条例修订工作呢?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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