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患关系和医疗纠纷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那么,当医疗纠纷发生时,我们应该如何去面对?在此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日本是怎样处理此类事件的。
2004年12月17日,日本福岛县立大野医院发生了一起剖宫产产妇死亡的事件,即日本媒体所谓的“大野医院事件”。
事发当日,这名接受剖宫产的产妇在正常娩出一个6斤的女孩后却出现胎盘无法顺利剥离的情况。产科医生加藤克彦随后使用手及剪刀分离胎盘与子宫,分离过程中出血约550ml。然而胎盘剥除后子宫仍有出血,而且出血量不断增大,短短20分钟内,出血量达到7675ml。医生紧急申请红细胞悬液,对产妇输血,行子宫切除术,以及三次电除颤抢救,但是经过4个多小时的抢救后,产妇仍旧死亡。
产妇死亡后,医师向院长汇报情况,因无违反医疗常规的行为,产妇死亡为正常死亡,未向警察局提交《异常死亡通知书》。
2005年3月,由外院三名妇科专家成立的医疗事故委员会对该医疗事件进行了鉴定,结果为:患者的死亡与医师的判断失误有关,医师没有注意到胎盘与子宫的粘连情况,使用了平常不用的剪刀处理粘连,当出现持续大出血时没有及时采取本院医师给予的支援。
2006年2月18日,警方以“业务过失及违反医师法嫌疑”,以及未及时提交《异常死亡报告书》为由逮捕手术医师加藤克彦,并于次月予以起诉;3月10日提起诉讼称加藤医师“没有预见到大出血的可能,强行剥离胎盘”,“尽管产妇对医师十分信任但在麻醉的状态中直到死亡”造成了患方的精神损害。
2006年2月24日,就在警方逮捕加藤医师后不久,日本各地妇产科分会纷纷发出抗议,妇产科学会、妇产科医师协会发出声明“绝不能对此事坐视不理”,“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妇产科医师不足的医疗体制问题,对医师个人的刑事问责是不可取的”;日本产科医师协会指出“对救治成功率如此低的病例当事医师进行逮捕,这将导致地域产科医疗的崩塌”。
对于此事,日本妇产科学会、妇产科医师协会在厚生省记者招待会上发表声明表示:“此次事件的病例为胎盘植入,这种情况术前难以判断,术中处理非常困难,在术中用手剥离胎盘也困难时使用剪刀剥离有相当的必然性存在,这是由医师根据具体手术情况作出的不得不采取的处置手段;仅仅基于外科处置的后果就采取刑事问责,这种行为将导致今后的手术科室回避必需的手术处置行为而导致更加深重的医疗灾难!”
此外,警方逮捕医师的行为也引起媒体哗然:《朝日新闻》、《读卖新闻》、《每日新闻》、《产经新闻》等日本各大媒体均对警方对于此次事件的处理进行质疑。
2008年8月20日,福岛地方法院裁定:患者的死因是失血性休克,患者失血总量的一半源自子宫的胎盘剥离面,被告人的胎盘剥离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但被告人不构成业务致死罪,也未违反《医师法》。福岛地方法院裁定加藤克彦医师无罪后,检方放弃追诉,加藤医师复职。
这样的医疗纠纷案不仅在日本发生过,中国也有类似的事件发生。近日中国福建的妇产科医师入刑案件也同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相比之下,我们看到日本警方是在医疗鉴定结果认定后开始逮捕医师;日本的医疗专业团体也没有沉默,积极发出了声明抗议警方的行为;进而日本的媒体开始关注被逮捕医师,直到加藤医师被判无罪。而在中国,警方在事发第二天就逮捕医生,而且我们还听不到医疗团体的发声,过去如此,现在亦是如此。
尽管个人没有办法左右司法,但个人以及团体有必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有必要帮助还原和澄清事实的真相,毕竟权利一定是争取来的。在这方面,中国的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协会似乎还应该更有作为。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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