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不得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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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虽然不以营利为经营目的,能够享受国家的财政补贴,但政府每年拨付的款项极其有限,许多开销都需医院自筹。生存的压力之下,医院要想节约资源,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则需要构建起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4月3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公立医院预决算报告制度暂行规定》,要求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科学预测医院收入,不得向科室和医务人员分摊创收指标。

预算作为一种财务管理的有效手段,已在企业中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而目前我国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不健全,财务工作主观随意性较大,医疗收费价格对医务人员的价值体现不充分,而同时又给患者造成看病贵的感觉。

此次新出台的《公立医院预决算报告制度暂行规定》中指出,医院今后要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同时,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制度。

规定要求预算管理制度首先要确保科学性。医院在制定年度预算时,要参考上年度及历年实际收入水平,结合预算年度医院事业发展和工作计划,考虑医疗资源增减、医疗收费标准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医院收入。

此外,医院需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反馈、有应用的全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医院不得编制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分析报告。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医院财务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在决算管理方面,规定明确了医院年度决算报告内容,并要求医院以年度财务报告、预算报表、决算报表等会计资料和经济活动为基础,采用一定技术和方法对医院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规定对于大型设备、房屋土地等重大资产的购置进行可强调,要求医院将其统一纳入预算申报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年度预算审核,根据医院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审核其预算的合理性,对医院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支出情况等进行重点审核,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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