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医疗腐败还需改革发力
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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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领域腐败的新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近日接连见诸媒体的案件还是令人震惊:4月27日,最高检通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称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3500万元以及价值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医疗腐败正在严重侵蚀“医改红利”,若想根治必须靠改革发力!

医疗领域屡现大案窝案

近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医保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随着城乡居民就医需求的释放以及医疗机构业务量的增加,医疗领域腐败也更多地进入公众视野:

2014年,有媒体统计,全国至少有24名医院院长被纪委调查或已进入司法程序。

当前公立医院行政化色彩依然浓厚,许多医院院长集权力和技术决定权于一身,监督往往失效,加上一些药品器械企业和建筑商行贿尺度越来越大,不少院长被“套牢”。

办案人员称,医疗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单个人员很难完成犯罪。上至院长、副院长,下至药械科长、财务科长、采购员、医务人员,往往查处一案牵出数案,查获一人牵出数人甚至数十人。

采购、基建环节成腐败重灾区

“采购药品要拿提成,采购器械要收回扣,医院建楼也要捞一笔。”专家和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各种“潜规则”大行其道,是导致医疗领域腐败的直接原因。

“药企为了能让医院多采购自己的药品,给予医院相关负责人及院长回扣是惯用的推销手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透露。

尽管多地制定了阳光采购政策,实行药品集中挂网限竞价等,但由于操作权和决定权仍在医院,当医院领导有意为员工和自己“创收”时,医院“自身免疫系统”会失灵,外部监督又缺位,暗箱操作、收受回扣在所难免。

安徽省来安县半塔镇中心卫生院药库原主任范腊超就利用这一点,自行决定网上采购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按照销售额10%左右的比例先后收受来安瑞林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企回扣44万余元。到了药款结算环节,要是医疗机构故意“发难”,还得按照销售金额给回扣才能拿到药款。

与药品采购如出一辙,器械采购环节也充斥着这样的“销售理念”,存在“天价”采购、腐败奢侈问题。一台售价160多万元的医疗器械,云南省某医院采购价却达220多万元,包括院长在内多人因从采购中吃回扣被判受贿罪。

再如安徽省检察机关曾透露,某供应商为了使医院优先、长期使用其提供的骨科医用固定材料,先后多次送给该省某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副院长现金总计132万元、骨科副主任15万元。

与其他系统一样,基建领域腐败是通病。从违纪违法成因来分析,客观上,基层医疗卫生系统缺乏基本建设管理人员,医院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懂建筑设计、施工管理、项目工程造价预算等,管理缺位现象突出;主观上,个别基层卫生院院长认为基建是块“唐僧肉”,想方设法在工程招投标、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款划拨等方面与相关企业和人员串通,给企业行方便,从中牟利,以院长负责制为主的权力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给这种权力变现提供了条件。

2014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辽宁省纪委先后对辽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张立洲、原副院长梁宇恒、原副院长罗俊生,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原院长王志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张立洲等4人在辽宁医学院任职期间,分别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张立洲收受他人贿赂131万元人民币、1.5万美元后,在学院新校区和新医院等基建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梁宇恒受贿钱款是张立洲的三倍还多,其受贿金额高达480余万元。4人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相关违法线索已经移送司法机关。

派出巡查尖兵发现问题 堵塞漏洞

要从根本上解决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必须彻底了解症结所在,并建立完善能管根本的制度。为此,国家卫计委决定自2015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巡查活动,对象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41家大医院,目的就是发现解决大型医院的深层次问题。

巡查的重点内容为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定期考核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等内容。此外,医院内部的审计制度实施情况、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的实施也在巡查范围内。

同时,一个好的制度设计,才是让医院院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治本之策,只有建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医院内部民主监督、政府部门审计、几件机关检查等多管齐下的综合监管体系,盯住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设计等领域,切实激活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让院长的权利运行纳入法治轨道。

要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医疗领域腐败现象,既要强化权力监督,也要深入推进医疗领域改革,特别是收入分配改革。否则,环境不变、条件不变,只单纯地加强监督,便可能顾此失彼,甚至延长行受贿的利益链。

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逐步深入,再配以健全完善的权力监督制度,一定可以摘除医疗领域腐败的毒瘤。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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