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 患者反成被告
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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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安泽县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事件。与以往的许多患者告医院的医疗纠纷不同,这次是医院将患者告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今年1月25日,家住山西省安泽县的赵某因脑梗塞入住安泽县某医院治疗。据赵某称,治疗中,医院未对他拍摄胸部X片,便让他进入高压氧舱治疗。最终由于赵某肺囊肿、肺大泡等疾病,在减压治疗过程中造成肺破裂。医院随后对他进行了抢救。

1月29日,赵某转至临汾市人民医院治疗。2月23日,赵某再次转回安泽县上述曾经治疗过的医院进行康复治疗。4月23日,赵某病愈出院。

虽然病愈,但是,赵某一直对其肺破裂一事心存芥蒂,他认为医院该为此医疗差错承担责任。事后,双方就此寻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评估意见认为,医院在赵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但是,安泽县某医院却抢先一步将赵某夫妇二人起诉至法院。原来,治疗期间,安泽县某医院为赵某垫付了全部治疗费,还为其夫妇二人垫付了生活费,共计49286元。安泽县某医院起诉要求二位被告立即搬离病房,返还其垫付的医疗费和生活费。

对于医院的起诉,赵某夫妇觉得很委屈,自己是因为医院的错误诊治让病情加重,现在反成被告。对于医院所诉事实,赵某在法庭上表示认可,但提出因医院的医疗过错,导致自己没有按时耕种,减少了种植收入,应当给付生活补助。

最终,经过法官以及被告所在村委会的调解,赵某夫妇同意搬离医院。医院方面也放弃要求赵某返还医疗费的诉求,并另行支付给赵某1万元的生活补助。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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