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5年欠50余万医疗费 医院上诉“追讨”
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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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宗旨是治病救人。面对饱受疾病之苦的患者,医院将救人作为第一选择,但是,病人拖欠医疗费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是令许多医院非常头疼的问题。遇到这样的患者怎么办?近日,湖南省儿童医院就将一位拖欠医疗费的患方告上法庭,追讨患者5年来积欠的医疗费54.7万元。这场官司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医院:督促家长担起应负的责任

2010年1月30日,3个月大的婴儿唐育旺因发热入住湖南省儿童医院急诊就诊。入院时,医生发现患儿心跳呼吸停止,双侧瞳孔散大,立即对其进行抢救。经抢救后,诊断为“心肺复苏后综合征、休克并多器官功能障碍、重症缺氧性脑损伤、重症肺炎并呼吸功能衰竭”等。

经过医院的抢救和治疗,患儿渡过了危险期,病情稳定,步入康复期。医院建议家长的唐运章及肖苏接患儿出院,进一步进行康复治疗。但唐运章不配合,并拒绝交纳医疗费用,将患儿留置在医院病房。

期间,医院及医生、护士对患儿进行了治疗及喂育。时至今日,已经过去5年,患儿已经长大,但仍在病房。目前诊断为永久植物状态,并且患有重度脑萎缩等。5年来,患儿积欠的医疗费达到54.7万元。

医院认为,由于唐育旺年纪尚幼,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任何财产,其父母唐运章、肖苏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对其负有监护和抚养的义务,应由唐运章、肖苏将其带回进行进一步康复治疗,并对所欠医疗费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11月30日下午,将患儿家长唐运章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其小孩5年来积欠的医疗费54.7万元。医院表示,起诉是为了督促将孩子“遗弃”在医院的父母“负起应负的责任”。

家长:孩子成植物人系误诊所致

对于医院的起诉,唐运章表示,2010年1月30日清晨,唐运章发现年仅3个月大的孩子出现咳嗽发热症状,立即送往浏阳市永和镇永和医院诊治,初步诊断婴儿为肺炎。为了进一步使孩子得到更好的救治,当天下午4时,唐运章将孩子从浏阳送到湖南省儿童医院急诊就诊。

唐运章表示,当时接诊的是一位20多岁的女护士,整个看病时间仅一分多钟。护士否定了唐育旺患肺炎的诊断,在急诊病历上写明诊断为“支气管炎”,“临床诊断”唐育旺为“咳嗽”,并开出点滴注射处方.此外,唐运章发现其将男婴唐育旺的性别写成“女”,处方注明医师名叫“张翼”。

另外,唐运章还发现孩子的验血结果报告单上有两项结果明显高于正常参考值的三倍,有四项结果明显低于正常参考值。当他将验血结果报告单拿给医生看,希望能进一步确诊病情时,医生告诉他要等打完针再来看。打完针后,医生说“血象偏高”,但未改变药物治疗措施,未建议住院治疗,还要求唐育旺第二天继续到医院按原处方开的注射药打针治疗。

2010年1月31日下午1时多,唐育旺在该院继续接受打针治疗时,病情危重,被送入急诊室。经抢救后,入住湖南省儿童医院ICU科室住院治疗,X线胸片诊断结果为重症肺炎。

唐运章认为孩子现在的状况是湖南省儿童医院误诊所致,一直不予支付医疗费。“后来的诊断结果证实,湖南省儿童医院急诊室诊断唐育旺为支气管炎是误诊误治。”唐运章表示,他们将依法提起反诉,追究湖南省儿童医院重大医疗过错的侵权责任。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此案。此案中,无论医院有无诊疗过错,患者欠费的事实是存在的,而家长将孩子一直放在医院不管也有悖于赡养义务。医院有权诉诸法律解决此问题。

解决医疗欠费问题,一方面应从完善法治层面着手,为医患双方提供依法解决问题的通畅渠道;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全社会的诚信体系,让欠费行为付出更大成本。另外,社会的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需更加完善,这样的事情也会变得少一些。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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