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院长”王天朝暴露院长贪腐黑幕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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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2004~2014年,王天朝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试剂采购、人事任命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现金贿赂共计4500余万元,收受价值84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车位100个,两项合计1.29亿元。此外,王天朝本人还交代收受礼金150万元。

以“9·10”专案命名的王天朝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问题,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涉案人员除王天朝外,还涉及部分处、科级干部、医疗专家和私营企业人员。目前,已初步收缴涉案款2000余万元,暂扣涉案房产100套、车位100个,王天朝等主要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天朝现象”的教训是什么?

一是医院院长权力失去制约。医院管理体制多年来先后经历了党委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现在的院长负责制。这一变迁说明中国医院管理体制正在逐步朝有利于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的方向发展。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医院院长一“长”独大,不仅医院内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难以落实,甚至党委、纪委的监督也被严重弱化,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在院长财务“一支笔”,拍板“一句话”甚至决策“一闪念”的状态下,特别是在院长权力须臾间便能波澜不惊地换来真金白银的情况下,院长成为高危职业也就成为不难理解的现象了。

二是医院院长特别是大医院院长,极易利用特殊身份和手中掌握的资源来找到保护伞。从王天朝这一案件来看,他的犯罪问题早在5年前就露出端倪。此前就有报道说,“2010年左右,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江春光、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杨湛被查时,便有线索指向了时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王天朝”。“当时,监察系统便已将王天朝的犯罪证据上报纪委,‘但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没有动他。’”该报道借“云南省委知情者”的“猜测”说:“之前之所以有线索并没有动他,也可能是因为白恩培的缘故”。白培恩何许人也?是当年的省委书记。白培恩为什么保他?一个是省内最大的医疗机构的“一把手”,一个是全省的“一把手”,前者权力虽然不能与后后者同日而语,但却可以调配全省最丰厚的医疗资源;而同样不言而喻的是,后者不论权力有多大,也有保健、疾病预防和治疗之需要,何况还有亲属和亲戚。事实上不仅王天朝案件,从若干医院院长贪腐案中,都能找到与王天朝案件的或多或少的相似之处——权力交易使其有或大或小的保护伞罩在头上。“王天朝们”不能及早得到查处,不仅养虎遗患,甚至给其造成虚幻的假象,使其有恃无恐,继续飞蛾投火般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假如王天朝早在5年前就被查处,是否能以“双百”之符号闻名全国?是否会以贪腐行为的严重程度降低而减轻罪责?由此来看,当年动他就是挽救他。把犯罪线索捂起来不动他,反而是将他往火坑里推。事情一旦到了“保护伞”难以罩住的地步,曾经的“保护伞”也就变成“催命符”了。

另外,院长职责不清不仅滋生腐败,还给医院管理造成严重障碍。从目前许多公立医院的内部决策机制来看,院长权力严重失衡——在涉及基建、设备和药品购置方面,院长可说口含天宪、一言九鼎,这就导致那些缺乏定力的院长行为失范甚至为所欲为;在涉及人员进出、副职和中层干部任免等本来应该给院长更大发言权甚至决策权的问题上,许多院长则被排除在决策机制之外。这就严重违反了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是中国医院迈向现代化医院管理之路的一个极大的拦路虎。

如何从“王天朝现象”吸取教训?从短期看,必须为医院院长列出权力清单、真正实行政务公开和加强职代会等相关渠道的监督,以此来压缩甚至取消黑箱操作的空间;从长期看,在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公立医院行使其相关职能的前提下,必须将公立医院这只大船驶向市场经济的大海,这才是治本之道。否则就很难摆脱按下葫芦浮起瓢和十个指头按跳蚤的窘境,而许多本来优秀的医院院长,也很可能因难以抵御物欲的诱惑而继续滑向贪腐的深渊。

还一片郁秀之林

“与其病后能服药,不如病前能自防。”

这是医者奉为圭臬的金玉良言,然而,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却弃之如敝履,以致身上的贪腐之病深入骨髓——在担任院长的十年间,王天朝马不停蹄地收受各种贿赂,一步步越过道德底线、突破法治底线、坠入腐化深渊。2014年9月10日,还在等待入职省食药监局通知的他,被省纪委采取“两规”措施立案调查,成为云南省首个在公示期间被查处的厅级官员。

仔细剖析案件查处的全过程,王天朝堕落入罪的轨迹,回答了“天堂到地狱有多远”的问题——一夕枉法,引以为傲的金钱、地位、权力、自由将全部随着严查鸡飞蛋打;戛然而止的仕途,说明了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的决心——党纪国法面前,腐败分子的任何妄想索求都是虚浮无根的痴梦,破之即碎;身陷囹圄的败局,展示了云南省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绝风清的魄力——树“烂”了就拔、“病”了就治、“歪”了就正……

统而言之,查处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云南省进一步适应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立完牢之制还郁秀之林的重要表征。

反腐肃纪需要将畸形的“圈子”作为切入点,“拔出萝卜带出泥”,以此压减权力的灰色运作空间。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24个重大行贿人员逐渐“浮出水面”,原本丝萝而藤缠、盘根而错节的受贿情节被专案组一点点拾掇清楚。而王天朝的女儿和女婿因与其串供对抗检查,也被专案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调查。

案件查处中,有一个“插曲”值得回味。就在2014年8月20日,被“两规”不久前,王天朝居然主动跑到省纪委省监察厅,试图找到案件承办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因为寻人未果,自信的他一度认定自己在与组织的交锋中占了上风。然而浊者自浊,严查之下,再辩解也改变不了是非曲直,再遮掩也难以消除“睡不稳深更半夜惊魂后”的心虚和慌惶。

对于腐败,要有“零容忍”的态度,更要有“下得了手”的行动,细言之,就是要以“破”的决心和力量,猛药去疴、刮骨疗毒,展现党和政府激浊扬清和自我革新的能力,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周易》有言:“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可以说,随着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一方面,他的罪状申明了,另一方面,案件中反映出来的云南省医疗卫生系统存在的漏洞和缺失,也由点到面逐渐得到修复和完善。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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