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史”,已经成为中国当代医学史的一部分。1986年10月30日,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要求对寻衅滋事、打砸医院、殴打和污辱医务人员的人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之后的几十年里,各部门联合下发了各种《通告》要求维护医疗秩序,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然而,越来越多的《通告》并没有止住伤医的步伐。
1986年10月30日,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但是,十多年之后,形势愈发严峻了起来。于是卫生部和公安部又出手了。
2001年8月7日,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同时配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知》中写道:“近年来, 个别患者及其家属打砸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务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医疗秩序, 直接影响了广大群众就医。”这次《通告》里明确提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时,全国医疗机构看到这样《通告》,都表示热烈欢迎;而且国内很多行政检查考评,都要求“制度上墙”。所以,各家医疗机构忙不迭地把《通告》贴上了墙,奉若门神。但是之后,各地医务工作者就在这张“门神”的眼皮底下又被打了十年。
2012年3月23日,哈医大王浩医生被杀。4月30日,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5月3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及医务、保卫等相关部门办公场所广泛张贴。”
然而,“新门神”上墙之后,医务人员们似乎被打得更频繁了。医务人员们凑在一起,盯着墙上的《通告》,看看有哪里不对:要么,是因为卫生部排在了第一位,所以就不管用了?
2014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将对医院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卫生计生委终于排在了最后。之后,伤医形势确实有所缓和。
2015年5月25日,温岭杀医案罪犯连恩青被执行死刑。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温岭杀医案”等4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孰料,从5月底开始,又出现一波密集的“伤医潮”。
5月28日,湖北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周明安被人捅伤;6月3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一名护士因住院病房安排问题被殴打;同日,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人民医院一名内科医生在参与抢救一位老年重症患者后,遭到患者家属追打;6月5日,陕西省榆林市第二医院耳鼻喉科副主任刘医生因制止患者插队,左眼球被打破裂;6月7日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名值班护士被一名陌生男子用菜刀砍成重伤……
6月16日广西发生“烧医案”之后,6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对近期频繁发生的恶性暴力伤医事件高度重视,对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涉医犯罪提出要求。
这些年,出了那么多《通告》。客观地说,很多人、很多部门都是在努力了,大家的努力也是起了那么一些作用的。但是如此多的《通告》面前,为何伤医事件仍出现了频发态势?
事实上,单纯的“通告上墙”,没能、也不可能起到根本的作用。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法律”,而是缺“法治”。当我们开始严肃地谈论“法治”,却仍然缺乏威慑力的时候,那病根就一定在“体制”了。遏制针对医务人员的暴力事件,医患关系及其背后深层的体制困惑或许更值得剖析。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用一连串的反问解释中国当前的医患关系现状:“你说看病贵、看病难,现在稍微有点名气的医生每天要看50个病人,怎么可能容易?开药多、检查多怎么会便宜?每天看病像打仗一样,排队3个钟头,看病3分钟,医患关系怎么可能改善?”
舆论分析,钟南山的这三句反问已经直指了中国医患之间信任感缺失甚至产生矛盾的体制症结。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也表示,相较于基层医院、社区医院,大医院的伤医事件出现较多,或者医患纠纷较为多发。医疗资源不均衡,包括社区医院在内的一些基层医院长期闲置,患者感冒发烧都去大医院,大医院超负荷运行。
邓利强称,在现行医疗体制下,一些医院的投诉举报机制不畅,医生高强度工作,患者看病辛苦,这都是导致医患矛盾的潜在因素。在邓利强看来,对于引起医患关系紧张的“沟通障碍”,更需反思的是当前医疗体制有没有给医患之间提供良好的沟通环境。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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