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医闹”消弭于无形?
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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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好端端”死在医院里,不找医院赔该找谁赔?一个貌似合乎常理的逻辑,近年来成为了各大医院的不能承受之重。一旦有患者不治身亡,受雇的“职业医闹代理人”便纠集大帮人员,在医院内吵嚷谩骂,拉横幅、设灵堂,甚至围堵大门,毁坏公物,威胁、殴打医务人员。

然而,广东省中山市自去年4月至今,未发生一例“医闹”事件,今年1至8月全市各医院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0%以上,成功创建“无医闹城市”。那么,中山市是如何做到无医闹的呢?

医患关系走入“死胡同”

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探讨将“医闹”入刑。就在同一天上午,最高检发言人肖玮通报称,最近20天,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已有10余起。医患关系似乎走入了“死胡同”。

中山市通过“软”“硬”兼施,成功将医闹消弭于无形

“硬”: 公安机关改事后取证处理为事前防闹未然。规定了医闹的九种情形,只要出现这些医闹苗头,公安机关接报警后,15分钟内要出警,并且以医闹分子三倍的警力出警。出警后公安就做工作,劝说控制局面,如果不听再强制带离现场。

“软”: 打击医闹属于倒逼手段,若能防患于未然是再好不过。不管是患弱医强的关系,还是医闹搅动下医弱患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本质上都是无序的表现,无序的背后都是医患双方缺乏一个针对双方权责利的有效、合理的互动平台。而就目前来看,医疗纠纷并非没有正常的解决渠道,但部分患方在面对职业医闹和正常渠道时选择了前者,这提醒我们,正常渠道还有一些不正常之处。例如纠纷发生之后,医院有可能用各种手段推责、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够、医疗鉴定程序过于复杂、赔偿手续冗长耗时、赔偿数额不高、患者没钱打官司、公益性维权机构匮乏等等。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可能让职业医闹成为患者的“代言人”。为疏解这一困扰,中山在2012年4月出台了《依法处置中山市医疗纠纷工作的意见》,通过建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机制来正确引导、疏导、解决医疗纠纷,无疑给医患双方提供了一个良好互动平台。

医闹职业化是医患关系紧张的升级版,这个升级版最大的特点在于打破了原有的医患秩序而造就一种新的不正常的秩序。不分青红皂白、是非曲直,给钱就去医院闹的职业医闹,严重扰乱了医院诊疗秩序,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医闹事件的发生,最终给医患双方带来的,只能是“双输”的结果。因此,职业医闹必须严厉打击,中山市的经验值得借鉴。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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