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调查:难见第三方 理性维权耗时耗财
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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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某报聚焦医患纠纷的成因和解决方法,在长沙各大医院向医生和患者发放百余份问卷。收回的100份医疗纠纷调查问卷显示:面对医患纠纷,62%的受访者选择“协商解决”,而愿意走法律途径的仅占22%,耗时长、费用高,第三方调解组织缺位成了影响患者理性维权的最大阻力。此份调查结果值得人们反思!

调查一:62%协商成首选,难见第三方

据调查,收回的100份问卷显示,面对医患纠纷,医生和患者首选解决方法是协商,占到总数的62%。而在50名受访医生中,有28名选择“会向院方或有关单位反映”,占到总数的56%;50名受访患者中,向院方或有关单位投诉的有26人,还有8名选择“与当事医生协商。”

去年上半年,汪朝霞在长沙一家三甲医院做了右足马蹄形内翻畸形矫形手术,取钢钉时,医生在她右脚上残留了两颗钢钉。首次协商,她向医院提出免费后续治疗和6.9万元赔偿两个要求。但与医院多次协商中,双方并没能达成一致。“我一个从农村来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有一个第三方在中间协调,我也好知道去找谁,到底怎么定责任,该赔偿多少。”汪朝霞说。记者同时了解到,汪朝霞所去的医院,街道有一个工作人员协助医院处理类似事件,但在该案中,第三方并未出现。

基于在医患纠纷调解中,第三方经常缺席的现状,应呼吁建立能被医患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医学法律专家、公安机关等共同组成,经费独立,对医患双方进行论证和解释,这样调解协商效率会更高。

调查二:22%诉讼能维权,但耗时又费钱

在调查中,当遇到医患纠纷时,有9名患者表示会选择向新闻媒体曝光,有12%的受访者选择“向亲朋好友抱怨”,22%的受访者选择上诉法院解决。调查采访得知,患者之所以不想走法律途径,担心的因素集中在耗时太长、花费过多、不信任鉴定等方面。

2012年7月,衡阳人邱西(化名)在长沙市一家医院做了淋巴结核清除手术,术后出现神经损伤,因不满医院“手术并发症”的答复,邱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80535.42元。提起诉讼9个月后,他才被通知去做司法鉴定。最后法院开庭审理,结果是医院无过错,驳回全部上诉请求。至此,他与医院的官司已经耗时1年3个月零22天,花费1.5万元——律师费5000元,鉴定费5000元,往返衡阳与长沙之间的交通费、误工费等也将近5000元。

花了钱,官司没赢,懊恼的邱西对鉴定机构也产生了怀疑。鉴定当天,刚进大门,院方律师就跟鉴定组专家热情地打招呼,而自己的律师却完全插不上话。“人家都是圈子内的人,裁判员、运动员都是他们那边的,我怎么赢得了。”

据悉,医患纠纷案件仅一审就要花费一年左右,如需二审,则耗时更长。费用方面,市一级医学会鉴定1800元,省级鉴定3200元,司法鉴定省内要4000元以上,而省外则近万元,如需专家出庭,还需支付差旅费等。由此,诉讼途径至少耗时一年,花费上千。如此高昂的诉讼成本确实让部分患者无法承担。

调查三:1%无奈选择闹,医患两相伤

协商不成,司法途径又走不通,医患纠纷常常会升级成医患冲突。在此次调查100名受访者中,虽然仅有1人选择了暴力解决,但有38个人选择了对未来医患关系“信心不大。”

2009年1月,3个月大的唐育旺发烧咳嗽,在省儿童医院打完点滴后离开。第二天,孩子病情恶化抢救后变成植物人。家属认为第一天没查出问题是医院误诊。但医院称,小孩第一天诊断无误,第二天入院前,孩子就已心跳呼吸停止。

2010年7月,父亲唐运章在白色T裇上写上了控诉文字,站在了医院门口,引来大量人员围观,也曾多次跟医院保安发生冲突。

当记者问及他为何不走法律途径时,他回答:“没有钱。”直到现在,唐育旺已经在省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呆了近4年,目前仅依靠鼻饲维持生命。截至2013年7月,孩子已欠费35万余元。省儿童医院医务部主任彭国强表态,在唐育旺案件中,医院既不能放弃治疗,家长又不接回去,事情至今未果。

部分患者用“闹事”等过激方式给医方施压,采取拒交医疗费、拒绝出院等方式对抗,且不愿意、不配合医院启动鉴定或诉讼程序,造成纠纷长时间无法解决和巨大医疗资源浪费,这已加重了医院负担,建立合理的协商机制和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或将成为一种出路。

当前我国的医疗体制问题重重。这是医患关系恶化的重要原因,许多医生因此悲观丧气。但我们不能把体制缺陷当成所有问题的挡箭牌,医护人员仍要坚持做人的良知和行医的底线。牢固确立“病人至上”理念,真心诚意地为患者服务,提供及时、详尽、专业的信息,能消除患者的陌生感和警惕心,让医患间的沟通更有效。这是建立信任最直接、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基所在。

而重建信任,同样需要患者的配合。诚然,患者不断增长的权利意识是倒逼医方责任感的一种方式,但医患关系中,患者并非永远正确。以怀疑论为前提,将所有医生都预设成唯利是图的坏人,既不公平,也对医生的正常诊疗不利。更多时候,患者应履行自己积极配合治疗、信任医院和医生的义务。

此外,我国医疗纠纷处理机制,耗时长、成本高、难度大,患方大多数选择“私了”。而“私了”的潜规则是“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结果,医患关系愈加复杂,甚至出“医闹”现象。而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可以帮助医院从纠纷中解脱出来,有效改善医疗环境。

健全第三方调解制度已刻不容缓!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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