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劳务性收入权重加大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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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简称《要点》)。其中指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部取消,提高医保补助标准,开展按病种付费。对于医务人员最为关心的收入问题,《要点》也更明确地规定,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性收入,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鼓励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要点》总结了过去一年来广东省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的进展。据了解,截至2014年,广东共有73家城市公立医院进行了改革试点。《要点》明确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新增2~3个试点城市。

取消药品加成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所在。《要点》指出,此次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取消药品加成后,将通过服务收费、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进行补偿。

医改最终的目的是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患者和医务人员都满意。对于患者而言,《要点》提出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将提高到380元,年底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重点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此外,《要点》还规定,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要达50%以上。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7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

广东省卫计委巡视员廖新波指出,以药养医带来的是医疗行为的扭曲,“多劳多得”演变为“多卖多得”,使医务人员的尊严受损,“医务人员的尊严不应寄托在药品加成上,而是体现在技术能力上。”

医改要让医务人员满意,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首先就要对医务人员的薪酬制度进行改革。与往年相比,《要点》对卫生行业人员的薪酬制度有更明确说法:要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具体而言,各县(市)先行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严禁向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性收入,今年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到35%左右。

此外,《要点》最大的亮点是今年底前,广东省将全面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今年内会推出50至100种单病种收费目录。

《要点》还表示将继续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医,对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资源规划,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地点限制。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重点学科建设、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力争到今年年底全省民营医疗机构诊疗量达到总量的25%左右。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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