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伤医何时休?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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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各地出现多起精神病人伤医事件。对于精神病人犯罪,有句俗话叫“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在很多人看来,如果犯罪的是精神病人,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事实上又是如何呢?“医生被精神病人打伤”何时休?

医生再被精神病人打伤

9月9日晚11点左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二病房发生一起住院患者打伤医生事件。目前受伤女医生已经转入该院骨科接受治疗,据了解事件经过的医生透露,这名伤医的患者曾有精神病史。

据悉,这名64岁的男性伤医患者最近几天一直要出院,事发当天,医生同意让他办理出院手续,但在办手续的过程中,他发现自己有一份化验单还没出结果。该患者就认为,在化验单结果还没出来的情况下,医生就同意他出院,很不负责任。于是这名患者跑进了值班医生的办公室,要找医生理论。

事发当晚,此男性患者进入办公室后,用暴力拧伤一位值班女医生的脖颈部,病人动手后被冲进来的其他医生拉开。随后,受伤女医生出现手指持续麻木和间断视物模糊症状。据了解,受伤的女医生并不是这名伤医患者的主治医生,只是当晚的值班医生。

据悉,伤医男性患者有过精神病史,这是在入院时医生询问病人病史时了解到的。而事发时,患者属于间歇性的精神病发作,现在已经恢复正常。

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

针对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处罚以及程序规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教授表示,精神病人是否担责要视情况而定。

洪道德表示,我国刑法第18条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作出了规定,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洪道德特别指出,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这一点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洪道德表示,我国刑法中对于精神病人犯罪的惩罚标准同西方主要国家的规定一致,“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由于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已经丧失了辨别能力,因此即使对其执行刑罚,也无法达到惩罚犯罪的作用。”洪教授说,“即使精神病人经过治疗后康复了,也不会再对其犯病时所犯下的罪行进行追究。”

由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也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针对这一情况,洪教授表示,这类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可单独向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此外,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如对行为人的精神鉴定结论存在异议,既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也可以在强制医疗特别程序中,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医生被精神病人打伤”何时休?

近10年来我国各精神病院累计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7.5万例,有杀人行为者约占30%。由于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看管和治疗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较强的专业知识,其监护人或家属往往无力承担,使精神病障碍患者得不到有效的救治、应有的关心和照顾,与此同时社会公众的权益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始终处于担忧和恐慌状态。

患者伤医谁也不想看到,但这个问题不是单纯一个部门或者一个人就能解决的,需要很多方面的努力。家庭中如果出现这种患者,应该积极寻求治疗。医院也应该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如聘请保安、设置必要的报警装置等。同时,医生对于很多患者还是要注重沟通交流的技巧,避免患者有过激的行为。

虽然精神病患者伤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但也应出台相关政策及法律保护医生,法律对医生的保护还不够完善。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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