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医闹”不断出现,有些因为医院的过失,有的是职业医闹的恶意索赔。彼此似乎陷入“塔西佗陷阱”:在对方眼里,医生都是谋财害命的,患者都是狭私取闹的。这种先入之见之下,医患纠纷处理成本飙升,国家、医院都不断为这些问题寻找最公正的解决方案。
近日,在广东省东莞市筹备已久的医责险日前正式出炉,今后,医患之间若发生医疗纠纷,有望通过保险公司来理赔。新方案的出炉是否能完善解决医患纠纷呢?
东莞版医责险由7家保险公司组成联合体,承担东莞40所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工作。9月18日,东莞举行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签订仪式,正式施行医责险制度。从东莞市卫计局了解到,下个月14日前,全市40家公立医院都将购买医责险
此前,医责险保费一直是各大医院关注的重点。此次首批签约的医院保费在几十万到上百万元。有了医责险,医疗纠纷该如何理赔?东莞市医院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出现医疗纠纷后报案,保险公司会确保在1个小时到达现场受理,随后,东莞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及时将医疗纠纷处理从医院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进行调解、处置,最终确定医患责任,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如果患者不接受医调委的调解,还可以走法律诉讼途径。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9月11日在谈及医患关系时指出,医学不是万能的,医生也不是神,不要盲目的把疾病引发的不良后果简单的归咎于医护人员的责任和技术水平。客观地说,医疗天生就是高风险行业,既然人的健康与生命是这个世界最可宝贵,最需要珍惜的东西,甚至根本无法用财富来衡量,而包括手术、用药在内的医疗服务也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超出人力所能控制范围内的风险。
不难设想,假如所有的医疗风险,都要由医院甚至医生个人来扛,恐怕不会有人敢去行医,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过制度化的设计来尽可能分化风险,医疗服务才不至于受限于不可预期的风险。
不仅如此,当下的医患纠纷甚至医闹现象,更加剧了医疗行业的风险,而无处不在,以及缺乏控制的风险,更不可避免的让医护人员心生畏惧,这显然并不利于医疗行业,同样也不利于患者。某种程度上,假如医疗纠纷的求解能有相关的医疗责任保险作为缓冲带,或许也有望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感。
若依照患者闹得凶来裁判医院的罪或因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而判定医院措施无误都对双方有失公平,而医责险作为第三方的出现,就会使医患双方的纠纷得到更加公平的解决。在这方面,国外的医疗责任保险,其实早已普遍施行。在美国,绝大部分的医院都是私立医院,医生大部分都是自由职业者,为了避免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可能带来的巨大损失,美国实行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医院和医生都必须分别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美国医生年平均收入约20万美金,其中约1.5万美金用于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而外科系统和产科风险较大的医生投保费用可达5~10万美金。而在英国及香港,则由政府投保医疗责任险。
东莞市医疗协会相关负责人说:“赔偿限额根据保费来确定的,各投标医院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档次的险种。”细看赔偿限额的规定,不同规模的医疗机构有不同档次的保险方案。其中,保险的主体是三级及三级管理综合、专科医疗机构,单位全年累计赔偿限额可分为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三个档次,每人每次赔偿则可分为6个档次,分别是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
在早年,人保在珠海、广州等地有开展医责险业务,但是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在其他地方,医责险处于微亏的状态,真的不挣钱。若是长期亏损,我们也是无法正常运行的,现在我们与政府和医调委方面也做了多方面的沟通,希望可以改善‘不挣钱’的局面。”沈宁说:“我们之所以承保医责险,除了政府的要求外,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担当。”
不过,医责险同样也有一些尚未解决的弊端。医疗本身就是高风险的项目,不管保险与否,其手术、治疗本身也存在风险,若都让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也开始减少覆盖范围和提高保险费率,像产科和神经外科医生等高风险医疗责任,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承保,医疗责任险对于风险的规避,更是有违其初衷。尽管美国医疗责任保险费大幅度上升,但却不乏质疑,更有人认为其并没有很好解决医疗纠纷和赔偿问题,高额的索赔、高额的判决、高额的医疗责任保险费引起医生和医院的不满、并最终损及患者。
而国内的医责险,会否增加医疗机构的额外负担。当医疗服务不得不面临高额索赔风险,甚至为并非主观故意的手术风险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是承担相应的保险成本,也必然会使得医生倾向于避险,从而极大的改变医疗行为。
一言以蔽之,医疗责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当然不妨尝试,但这显然还不是一剂“万灵丹”。
(环球医学编辑: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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