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就诊次日身亡 惊现2份医嘱单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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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腹痛到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救治,怎么都没想到,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治疗后突然去世。更让人意外的是家属在医院竟然发现了两份不同的医嘱单。这究竟怎么回事?

案件回顾

10月8日晚9时许,52岁的妻子邱女士在厨房干活时突然感到腹部疼痛,休息了一会也不见好转。邻居建议立即把人送到医院,于是就到长安区医院就诊。

医院检查后,初步诊断为胃炎并按胃炎进行治疗,邱女士打过吊针后病情也有所好转。“到了第二天中午,看上去精神也很不错,还坐起来和儿媳妇聊天,可到了下午两点多她突然说不舒服,然后很快就不行了。”李先生痛苦地回忆。

邱女士病情恶化后,长安区医院方面立即进行了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通过长安区医院给家属提供的临时医嘱单显示,医院从10月9日下午2时20分开始抢救,下午4时45分宣布临床死亡。

出现两份不同的医嘱单

“我妻子今年才52岁,之前身体一直都很好,怎么到医院治了一天就死了呢?”妻子的突然去世让李先生难以接受,在家人的提醒下他才想起保留病历做证据,可是李先生在治疗室、医生办公室都没有找到妻子的病历。

“我先到治疗室找,那里有十几份医嘱但没有我妻子的,于是我又去医生办公室问,也没有,最后我看见两名护士在更衣室里关着门忙活,我冲进去一看她们拿着我妻子的医嘱单,其中一个护士正在抄医嘱,我怀疑她们在做手脚就赶紧把两份都抢了过来。”

对比李先生拿到的两份“门急诊输液医嘱病情观察单”可以看出,其中一份填写完整,上面有日期、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以及病情及观察处理,而另一份只填写了“病情观察处理”一栏,且内容与第一份不一致。李先生称,填写不完整的那份就是当时护士写了一半的。

除此之外,李先生还称,随后医院方面提供的病历也被更换了,因为妻子入院时是他亲手填写的妻子的名字,但他拿到的病历上,妻子的名字是别人填写的。李先生说,他填写的病历上,医生已经写了两页多纸,而新病历只写了一页。

医院存在什么猫腻?

李先生称,从“门急诊输液医嘱病情观察单”和病历两件事情上看,他认为医院方面在治疗过程存在问题,而且医院至今都没有明确告知家属病人的死因是什么。

医院方面声称,医生按胃炎治疗不存在问题,至于病人的死因目前医院还不能掌握,需要进行尸检才能确定,但病人家属不同意尸检。之所以会有两份医嘱是因为医院一直有实习护士实习,填写不完整的一份是实习护士写的,病人家属发现两份医嘱时实习护士正在对比两份医嘱,学习如何填写医嘱。

长安区医院党委办公室一负责人称,家属所称病历被更换的问题,目前无法证明。对于病历为什么没有填写10月9日病情的问题,是因为当天急诊科病人较多医生还没来得及填写。

李先生称,在与医院协商的过程中医院曾经提出赔偿家属两万元的提议,但被他拒绝。对此,长安区医院党委办公室该负责人称,根据相关规定,医院与患者家属协商赔偿的权限是两万元,否则就要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院方就出现两份医嘱所提供的缘由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医嘱本是医生根据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对病人在饮食、用药、化验等方面的指示。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为何护士要学习写医嘱?

而且若真的院方不存在过失,为何要提出给家属赔偿?不免让人觉得做贼心虚。

偷换病历的事件若真有发生,这也不仅仅是开端。某患者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做脑外头皮血管瘤切除自体皮移植术后死亡,患者家属于2013年1月7日将医方诉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就被告医方非法启封篡改病历、灭失有效证据的事实进行认定,医方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全部责任,对患者家属给予完全赔偿!并向法院提供了疑似被启封档案原件、照片、对比试验照片、影像资料及经过说明。

医院若真存在过失理应正面对待,逃避问题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患者就医将性命托付于医生,患者本身就是弱势一方,对于医学并不完全了解。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医生不能因此而隐瞒患者。这样下去只会让医患之间的关系更加紧绷。

该负责人称,事件发生后医院已经将此事上报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环球医学编辑: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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