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深圳市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殴打女医生的暴力事件。该院急诊科女医生因拒绝向患者做“不处理也不会产生任何问题”的保证,遭到患者男性朋友的殴打。日前,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伤医者温某处以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但这一处罚结果遭市民吐槽:比违停还便宜。
据民警的调查,温某与值班医生朱某云发生言语冲突过程中拿血压仪扔向对方,造成朱某云面部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罗湖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违法行为者以故意伤害行为处以10天拘留,罚款500元。
“深圳违章停车都罚200~2000元,伤医才罚500元,违法成本太低了。”对于这一处罚结果,市民张女士表示,近年来伤医事件屡有发生,作为一名医生家属对医生的人身安全深表担忧,有时一接通不了先生电话就担忧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不能给暴力伤医者更严厉的处罚呢?医生都在暴力伤医中倒下了,谁来给市民看病?”张女士呼吁社会各界要重视暴力伤医行为,希望通过刑事特别立法来制裁伤医行为。
近年来,接二连三地发生伤医事件,虽然与医疗体制、医患沟通不畅等原因相关,但伤医违法成本太低,即惩罚不够重,同样导致医疗行业成了高危行业。
公安部门介入暴力伤医事件后,一般会根据被打医务人员的伤情来决定如何处理。伤情分重伤、轻伤和轻微伤。如果被打医务人员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公安部门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打医务人员伤情鉴定只是轻微伤,公安部门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够不上治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就是说,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如果伤情鉴定达不到轻伤,行凶者即使被顶格处理,也只能是“行政拘留十天,罚款五百元”。
据悉,在美国,对伤医者,从罚款到量刑上都很重。在香港,只要打人,就是刑事案件,打医生肯定要被判刑。有关专家就曾认为,医疗场所并非普通的公共场所,值班医务人员随时准备或正在抢救、治疗病人,应受特殊保护,如果他们受到袭击,还能正常地抢救或治疗病人吗?所以,袭扰医务工作者性质严重,是以危险行为威胁公众安全,不能和其它场所同类案件、同样伤情采取同等执法,因为它危害了公共安全。
目前,在执法过程中,医务工作者并未受到特殊保护,袭医者的违法成本过低,社会上意见很大。事到如今,我们必须理清思路,旗帜鲜明地反对医闹,旗帜鲜明地打击暴力伤医事件,旗帜鲜明地依法办事,对医院暴力零容忍,对暴力伤医应严惩!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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