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责任制不仅为市民看病带来了便利,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医院的看病压力。为了激励医务人员更好地开展家庭医生服务,目前深圳市卫人委拟将家庭医生服务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财政补助,或将家庭医生服务中基本公卫服务内容纳入深圳市基本公卫经费,提高补助标准。
家庭医生责任制是以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依托、社区居民及其家庭的健康管理为内容、建立契约关系为服务形式的新型医疗保健服务模式。
早在2009年,深圳市就开始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试点,4年来,已从最初的53家试点社康中心发展到目前的549家社康中心、2024名家庭医生,累计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23.2万户家庭、70.4万名居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245万人次,家庭医生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为42.6%。家庭医生责任制正在稳步推进的过程中。
但是,家庭医生服务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由于首诊制度尚未明确,即便居民签协议,仍可随意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致使家庭医生容易流于形式。作为公益性项目,政府经常性财政投入机制还不完善,社康中心和医生的参与积极性还不高,家庭医生人才队伍匮乏,这些都制约家庭医生服务进一步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市卫人委透露,正在与市财政委商议,将家庭医生服务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政府财政补助,或将家庭医生服务中基本公卫服务内容纳入深圳市基本公卫经费提高补助标准中,激励社康中心医务人员更好地开展家庭医生服务,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深圳市卫人委还表示,将探索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模式的医保制度,降低签约患者个人支付比例,使家庭医生能够以较低的收费和医药费用自付比例吸引社区居民;或者结合医保费用家庭统筹理念,建立家庭医生服务新险种,实现社区首诊,专科转诊。此外,还将加强转诊转介服务,优先保障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社区居民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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