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助基金为医院“见死必救”托底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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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而且有关部门也提出,即使是面对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医院也应本着“危重场合,救人第一”的原则对患者进行及时救治。不过,医疗欠费也成了医院的心头之痛。近日杭州市发布《关于建立杭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减轻医院压力,也让病人能够得到更好的救助。

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建立,绝大部分人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然而“无主病人”及少数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的病人依然缺少制度保障。医院如果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救治这些患者,或许就要垫付费用,甚至欠款问题最终不了了之。而如果医院为了规避风险推诿这些患者,于情于理都是不合适的。对于医院这些方面的纠结,都有相关的新闻报道。

为了能让医院安心救治,政府就需要做好保底工作。2013年2月,国务院即印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同年8月,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在我国一些省市已经陆续设立。

近日,杭州市发布关于建立杭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公开征询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杭州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的病人,以及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病人,这两类群体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将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来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只帮忙支付入院后72小时内的医疗费用,并不负责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对于身份不明的病人来说,一旦查明身份,且是有负担能力的,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的费用会及时被追偿;对于身份明确的病人来说,首先要用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资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进行支付,如果没有这些或者是支付后资金仍有缺口,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会给予支付或补助。

设立这个基金对于医院和患者而言都是好事。根据已有的经验,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基金内的资金靠什么渠道获取,以及基金如何使用。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杭州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将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资。比如,各地将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资金规模原则上参照当地人口规模、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同时,也会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因此,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基金的来源是否有保障,其次是基金的申请审批环节是否顺畅。除此之外,金额是否够用、需要哪些监管,这些细则问题都需要加以明确。医疗救助不止是医院的事情,民政部门也应该负起责任来。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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