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医生行医安全还有更多功课要做!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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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安危与患者息息相关。在医院秩序遭到破坏,医生人身安全和行医安全受到威胁时,医生就难以安心地治病救人。时下,医闹正式入刑,这是法律为保障医生行医安全迈出的一大步。不过,现在就说,医生吃了颗“定心丸”还为时尚早。保障医生的行医安全,我们还需要做更多的功课。

我们都盼望医患之间有一个融洽的关系,但医闹的出现,给这个愿望重重一击。出现医疗问题、医疗纠纷,一些患者不走正规途径解决,却用聚众“闹事”的方式,在医院打砸闹、围攻医务人员,甚至封门堵路,给政府和院方施加压力,从而达到“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目的。这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更妨碍医院和医生的正常工作,危害了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医闹终于“走入”刑法,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是法律在维护正当医患关系上走出的一大步,是一个法治国家应有的举措。这也表明,我国对于医护人员的行医安全开始有所重视,令人欣喜。

司法界人士表示,此次修法让医闹行为如何处理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明确规定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就是犯罪,如此一来,无论是“武闹”还是“文闹”,都被纳入打击范围。提高了刑期,对职业医闹也会形成更强的震慑力。此外,也有助于指引患者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不过,保障医生的行医安全,并不能止于此,无论是法律还是其他方式。

因为,我们看到,暴力伤医的事件仍在发生,并没有减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患者法律意识薄弱有一定的关系。让民众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些方面我们还要做出更大的努力。

“虽然医闹有法可依了,但医院对患者的态度不可能转变得更强硬,如果这样,反而会激化矛盾。”一名三甲医院的医纠办负责人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患者是有多大的仇恨才会对给予自己救助的医护人员“动手”?其实,无论是多大的“心结”,如果有了“缓冲器”,都会解开,也不至于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医闹、伤医地步。这里的“缓冲器”就是畅通患者的诉诸渠道。如果医院的医患关系调解室或独立于医患的第三方调解组织能真正起到调解作用,那么,医疗纠纷造成的医患矛盾就不会上升为冲突。

医务人员数量与病患人数不匹配,政府财政对医院补助严重不足,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这些都加重了患者负担,一旦治疗效果达不到患者的心理预期,纠纷极容易产生。

因此,有专家表示,保障医生的行医安全还须加快医疗体制的改革。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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