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医疗界最热的事件非中科院大战北医三院莫属。原本可以冷静克制、依法依规处理的意见纠纷,结果变成了全社会范围内的一场“混战”。为何患者家属宁愿口水后私下解决,却不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解决?
事件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各方的反应
作为一起医疗纠纷,这次事件的过程上并无太多稀奇之处:高龄产妇因为一种叫“主动脉夹层”的危急症不幸离世。家属质疑医院采取了错误的治疗方法,以及没有尽到及时抢救的义务。
这一事件,至此,或是最寻常的一起医疗纠纷,但中科院理化所的发函、北医三院的强硬回应以及中国医师协会的声明,使这起事件成了不同寻常的“发文大战”。质疑医院处理不当的死者丈夫张自强因在大家眼里是高知,还被安上了“中国顶级医闹”的帽子。
为何患者家属没有首选走法律程序?
能坐在谈判桌前交涉,就不必刀来剑往;能打开窗户说的话,就不必藏着掖着;能用法律解决的问题,何必采取其他手段?大家一直呼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医疗纷争,为何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大部分患者家属还是倾向于选择自身维权?全国人大代表苏学云做过统计:目前医患纠纷发生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仅占3%至3.5%,走诉讼途径的占7%至8%,85%以上的医患纠纷都以私了的方式解决。
从根本上说,选择“公了”还是“私了”,无论对医方还是患方,都是经过利益权衡后作出的决定。对患方来说,选择私了,虽然不排除有“私了能获更多赔偿”的考虑,但在很大程度上是迫于无奈。必须承认的是,法律途径存在耗时长、成本高、取证困难、鉴定机构不中立等种种不利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私了无疑是患方的最优选择。医方为何也选择或接受“私了”呢?按照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的说法,医方是因为“觉得禁不起折腾”,才“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进行私了”。
法律欠缺 医患间就是丛林法则
宁愿口水后私下解决,却不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解决,这打的是谁的脸?或许某网友的说辞揭露了真相:“某机构长期不执法、不负责,所以医院和患者现在就是原始的丛林法则:医院势力大就欺负患者(不追责),患者势力大就欺负医院(医闹)。”
希望北医三院孕妇死亡事件成为法律解决医患纠纷的拐点
本该休戚与共的医患关系,却因矛盾纠结甚至因爆发恶性伤医事件而变得紧张,其实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输家。毕竟,谁都不能确保自己不生病,生病就要去医院与医生打交道。当病人以不信任的眼光看待医生,而医生以担心卷入纠纷甚至被打的心态给病人看病时,还能看得好病吗?所以,医患关系真的是到了给一个说法的时候了。公众“围观”固然有妄加猜测之短,但背后更期待的是,此次北医三院孕妇死亡一事能成为法律解决医患纠纷的一个拐点。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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