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5岁少年做变性手术 实习医生获缓刑
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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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网站曾报导四川省成都市一实习医生为未成年少年做变性手术一事: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实习医生田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小楠(化名)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完成睾丸摘除手术,致二级重伤。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宣判。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详情。

案件回顾

15岁少年小楠和朋友开了一家动漫工作室,经常进行Cosplay演出。由于非常厌恶自己的男性身份,小楠内心渴望成为一名真正的女性。成都武侯区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实习医生田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小楠,通过聊天软件告知小楠自己可以为其做睾丸摘除手术,二人遂约定在成都进行手术。

2015年5月22日,小楠瞒着父母独自乘火车从河南到达成都接受手术,田某将其接到武侯区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在田某的要求下,小楠出具了免责申明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田某没在意身份证复印件上赫然表明小楠出生于2000年。在未取得小楠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田某为小楠进行了手术。

小楠回到家后,父亲发现儿子做了变性手术,2015年6月22日前往成都市武侯区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随即传唤了成都武侯区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法人代表李某(田某妻子)。当嫌疑人田某跟李某一起到派出所后想离开时,被民警挡获。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于2015年9月2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田某。同时,成都武侯区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也被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局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宣判

庭审中,田某当庭认罪,其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田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其家属也对受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已分三次向受害人共计赔偿现金65万元,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出具的《刑事谅解书》,希望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检察院指控,田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月4日,武侯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宣判,田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链接:变性手术基本要求

目前对该手术的施行,各家遵循的标准和要求都不相同,但都一致认为:1、术前诊断要明确;2、要严格选择适当的手术病例。结合临床,并根据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施行性别再确认手术的条件如下:

1、易性癖的诊断正确无误;

2、对手术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过程;

3、患者必须以他(她)们选择的性别公开地生活和工作至少3年;

4、术前接受心理、精神治疗不少于1年;

5、术前必须有一年以上的激素治疗;

6、必须没有以其解剖学性别结婚;

7、精神病专家证明其精神状态正常;

8、必须同意术后随访;

9、年龄大于20岁;

10、无犯罪、滥用药物或酒精的历史;

11、无过于显著的男性或女性化行为体征;

12、患者和术者对手术有统一的意见;

13、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司法鉴定并备案同意术后更改身份证上的性别;

14、至亲家属无反对意见;

15、患者对术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十分清楚,并有心理准备;

16、无任何外科手术禁忌症。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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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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