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医入刑”是医护的诉求!
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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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医是社会的戾气,是医者的悲哀,是法律的失职!在历年“两会”上,医务人员安全执业的问题都得到了许多委员和代表们的关注。据悉,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温建民再次提交了关于“伤医入刑”的提案。行医安全是广大医务人员的疾呼和诉求,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

医院是救治患者的场所,医生的工作也是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但是在当下的医疗环境中,伤医、辱医事件频繁发生,医务人员不仅要完成本职工作,还要为自己和患者的人身安危担惊受怕。伤医、辱医事件破坏了医疗秩序,使医务人员的身心受到伤害,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还有谁敢担负起民众的健康保健工作?

有人认为,伤医、辱医是部分患者的医疗知识欠缺,对医疗体制不满,有问题诉诸无门,不理解医护人员所致。这些方面的问题理应得到加强和改善,但这些原因都不能成为伤医的借口。而且,动用暴力伤了人,破坏公共秩序,理应得到法律制裁,毫无商量的余地。

而由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造成了伤医违法成本较低。关键是,医生并不是普通群体,医院也不是普通场合,暴力伤医造成的影响比普通的暴力伤人事件更为恶劣。暴力伤医伤害的是医生的身体,但危及的却是整个医护系统。医生本来干得好好的工作却不得不停下来,然后去疗伤;其他患者还在等着,受到惊吓、甚至也受到伤害;医院秩序受到干扰,医护人员人心惶惶;医院忙着处理负面影响……因此,医护人员的执业环境安全不仅仅影响着某个医生或者某位患者,更影响着整个社会。

2013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关节二科主任温建民和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凌锋对暴力伤医展开了调研。在此后的“两会”上,“伤医入刑”连续被作为提案提出。去年“两会”,凌锋曾牵头90位委员联名提案,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医疗机构明确列入公共场所范畴,由公安部门负责医院秩序的安全保障。

温建民在“两会”提案中表示,尽管《刑法》包括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但故意伤害须达到轻伤以上方可入刑,而在医疗机构实施的暴力大都达不到量刑标准,只能根据《治安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因此他建议“对伤医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只要有殴打医护人员的行为就入刑”。

对于“伤医入刑”,凌锋表示:“每种职业都带有一定的意义。哪种职业不能伤、不能扰乱?比如说警察,如果你在警察执勤过程中去恶意侵犯,那就属于袭警,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一般的故意伤害。再比如说站岗的士兵,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么顺着这个思路理解,医生这个职业是为大众服务的,其实也是具有一定公益意义的。如果一个普通人受了别人的伤害,那么这个事件可能只牵涉两方——伤人者和被伤者。但是如果这个普通人是正在看病的医生,那么就可能会牵涉多个方面——医生自己、伤人者、还有等着治疗的患者。往大了说,长期发生类似事件会扰乱医院的正常秩序、造成整个行业的动荡、影响大众健康。现实其实已经波及了。如果探索并明确出医生职业的特殊意义,可否参照警察或站岗士兵,对医生也进行特殊规定和保护?这值得思考。”

在一个法制社会,我们呼吁法律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而面对权益的受损,医护、医院也应该大胆站住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发声,自己争取权益!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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