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要打 医疗环境也要改
2016-04-05
211

医闹并不单纯是患者或医生的事,它伤害的是医生,破坏的是医疗秩序,甚至使整个社会的利益受损。近日,国家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涉及死亡事件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由此可见国家打击医闹的决心。不过,医闹问题的治理不仅需要打击,同时也要加速医改。

打击医闹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毕竟,在法治社会,“有话说话,有理说理”,一切问题的解决都应该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对医务人员施以“人身伤害”,其实也是在伤害社会,伤害患者自己。如若长期默许或纵容“医闹”,接下来谁还愿意当医生?谁来为我们看病?

此次下发的维护医疗秩序的通知并非表示遇上医疗纠纷不应该调解,也并非是说有了医疗责任不应该赔偿,而是要保证在调解之前,不应该再继续“医闹”,赔偿之前不应该再去滋事。国家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而加强维护医疗秩序,也是依法治国的体现。

维护医疗秩序、打击医闹的同时,我们应该明确这一点:医患矛盾的根源在于医疗体制。因此,在打击医闹的同时,也不要忘记进一步深化医改。

多年来,医护收入备受争议,“大检查+大处方”、“卖药拿回扣”成了患者不理解医护的一个“口实”。医生应该靠其精湛的医疗技术得到患者的尊重,而不应因“大检查+大处方”备受诟病。因此,医生的收入应该有所提高。

另外,目前我国的医疗结构呈现倒金字塔的模式,大城市的大医院垄断着高端医疗人才,基层医疗资源薄弱,导致大医院患者拥挤,看病体验较差。国家不妨取消公立医院医生的事业编制,让医生自由执业,鼓励大医疗去外地开连锁店,大力支持医生集团,让其不断地做大做强,也让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学医的行列。总之,要增加高端医疗人才的市场供给,即“加大供给侧改革”。

而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如果患者的诉求通道不被堵塞,第三方调解机制公正健全,司法公正效率高,医保赔付体系完善,那么患者一方也许更愿意走合法的渠道,因为患者也知道非法渠道弄不好会搞得两败俱伤。因此,国家要加强对这方面问题的关注。

当医改大踏步向前推进而不再有“看病贵”和“看病难”问题时,医闹或许就会大大减少。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医生们,拯救患者或许需要从拯救我们自己开始。为了您的患者,也为了我们明天更美好的医疗秩序,请拿起笔把您的心声告诉医改、告诉患者、告诉社会……投稿邮箱:edoc@g-medon.com环球医学编辑将选择被本栏目采纳的稿件及时与您联系。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