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重拳肃清“医闹” 还要……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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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并明确规定,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列清单重点关注。打击“医闹”,强硬手段之外也需要下功夫。

医患关系紧张,而“医闹”问题则剪不断、理还乱——有些“医闹”事出有因,有些“医闹”纯属无理取闹。由于这种现象破坏了正常医疗秩序,影响其他患者就医,更影响医生工作和人身安全,近年来出台了不少治理措施,去年还把“医闹”正式纳入刑法修正案(九),然而医闹仍旧不断。

有关部门此次出台的《通知》,亮点之一是“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众所周知,医闹多发的原因之一是很多医疗机构为了息事宁人采取私了办法,即花钱买平安,这种做法是变相鼓励医闹——闹腾越大可能赔偿越高,更滋生出“职业医闹”。

《通知》要求医疗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是治理医闹的关键一步。其一,解决医闹从“私了”强制为“公了”。即规避了江湖手段平息恩怨,而是通过法治轨道解决纠纷。当一切医疗纠纷都要经过责任认定,医疗机构显然不能再“私了”,“职业医闹”或许没有了市场。其二,有利于认定医疗责任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便于认定医院责任、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责任,有利于追责和改进医院相关工作。其三,有利于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强制“责任认定”能让医院合理赔偿,从而减少患者负担。

要让医闹的“需求”真正萎缩,还要让人看到闹确实毫无必要,也就是说,医疗纠纷根本无需去闹,就能得到公平解决。首先,对于医疗纠纷鉴定和仲裁机构,很多患者和家属都认为,他们和医院是一个系统的,都是一伙人。所以,对于“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患者和医院的“观感”可能完全不一样。这里涉及的核心问题是,谁来认定医疗纠纷责任。考虑到医疗行业高度的信息不对称,鼓励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来承接这部分工作,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医生提供的核心服务其实是诊断,让医生只做专业的事,不用依靠“搭售”各种检查和各种药来谋生,这同样应该是改革的方向。当医生只用对诊断行为负责,而不用考虑多做检查多卖药,医患关系自然会有缓和。

专家表示,一方面要改进和完善医院自身的治疗环境和水平,另一方面还要引导公众建立科学的医学理念。四川省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主任兼小儿外科主任刘文英说:“长期以来,公众对医学存在过高的期待,一遇到医患纠纷就情绪激动,一激动就引起对立,一对立就引发冲突。所以,亟待破除对医学的‘妖魔化’和‘神化’。”

总之,打击医闹不仅要靠强硬的手段,更要靠系统化的医疗体制改革。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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