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有恶报!便秘男子捅杀医生被判死刑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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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发生在江苏徐州铜山区柳新镇的杀医血案,曾在当地轰动一时。该镇孙庄村卫生室的医生胡金生,被其诊治过的患者田春生捅杀20多刀后死亡。9月9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春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理时,被告曾向法庭自述有精神病,但经司法鉴定,田某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5年9月4日,51岁的田春生因便秘到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一家卫生室就诊,经胡医生(殁年58岁)诊疗后感到治疗效果不佳。两天后,田春生找胡医生理论,并且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经过了解处理,建议田春生到其他医院就诊。田春生对处理结果不满,遂产生杀害胡医生的念头。

同年9月8日10时许,田春生戴墨镜、口罩、太阳帽进行伪装,并携带尖刀至卫生室附近守候伺机杀害胡医生。当时卫生室有很多人,田春生没敢下手。

当日12时许,胡金生回家吃饭。当胡金生行至卫生室东门南约10米处时,田春生持尖刀上前连续捅刺胡医生腹部。随后,田春生追赶胡医生至一村民家中并连续猛刺胡医生胸、腹、项部等处十余刀致其倒地后,又捅刺胡医生颈部二刀致其当场死亡。

当时有目击者称,胡医生被刺后,捂着肚子跑进了附近一个巷口,看到有一户人家的院门开着,就冲了进去。然而,行凶者并没有放过他,而是紧随其后追杀。其连续猛刺十余刀致胡医生倒地后,又捅刺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杀人了,杀人了!”这户人家居住的是孙姓老两口,事发后惊恐地跑出院子,喊声惊动四邻。在胡医生被砍杀的院子里,几名村民看到男子脸上衣服上沾着血,刀尖滴着血。看到有人,他气势汹汹,挥舞着尖刀,“谁敢过来!”

“不能让他跑了。”愤怒的村民中有五六条汉子,他们有的持砖头,有的持板凳,不约而同地组成包围圈,行凶男子则挥刀撤退。此时,胡金生的儿子胡玉庆听到喊声,从卫生室里跑出来与男子相遇,男子一看他穿着白大褂,竟一声不吭上去就砍。

村民招呼胡玉庆“快跑”,他就赶紧转身往北跑,而男子却持刀追杀。大伙见状,急忙用砖头、石头、酒瓶围击男子,分散他的注意,男子不时闪躲;那面,胡玉庆跑进路边村民家,找到一把锄头。一个空隙冲上前,锄头打在男子手腕上,尖刀落地。一场恶战后,男子被众人扑倒制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了解,遇害的胡金生从医30余年。这家卫生室共有7人,胡金生是负责人,他的两个儿子也在卫生室帮忙。在村民眼中,胡医生医术好,人也好。

经法医鉴定,胡医生系被他人持单刃刺器捅刺致肝脏破裂、肠系膜上动脉离断、椎动脉离断等致大失血死亡。

经审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田春生犯故意杀人罪,主观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动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田春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医生的家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0891.5元。

庭审前,被告人田春生面对媒体采访仍坚持称,因为对方开错药,自己很生气,“我没想杀死他”。法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后,田春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庭审中,田春生辩解:案发现场没有其他人,证人证言是虚假的;被害人胡金生先拿砖头砸他,他才拿刀捅刺胡金生;自己有精神病。辩护人也提出,田春生虽然不构成精神病,但精神有问题。但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田某无精神病,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庭审中,田某回答问题思维敏捷、语言流畅、避重就轻,自我保护能力强,具有正常辨认与控制能力。

听到审判结果,坐在旁听席的被害人胡医生的大儿子胡玉庆痛哭起来。胡玉庆说,一年来自己的压力很大,经常想起死去的父亲。母亲现在都不敢出门,听到声响就受惊吓。80多岁的奶奶天天坐在门口哭。杀人偿命,感谢法院公平公正依法处理。

田春生遇到自认为的医患纠纷以后,没有采取正当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采取了不理智、极端的杀害医生的手段。遇到医患纠纷以后,患者可以找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人民法院通过民事案件的审理、裁判,引导和规范广大患者通过合法、理性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良好的医患治疗秩序和规范。伤医、杀医难逃法律的制裁,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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